春秋各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三十七章需要的是杀人,不是真相,江湖娱乐圈,春秋各半,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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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雪松旁,大道中央。
林木斑驳,积雪将化未化,观真和尚已经如松般的矗立不动。
双掌合十,眉目低垂,并不宽大的僧袍竟然渐渐地充盈起来,臌胀的整个人像是大了一圈。
只有内力练到了一定的境界,才能做到意动气动,收发随心。
观真显然也做到了这一点,他的僧袍鼓起,脚下却虚浮着一般,雪化后的泥泞竟沾不上他的鞋底。
本是清晰的面孔上也仿佛蒙上了一层面纱,瞧不清他的面目,也瞧不清他的表情。
天地之间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在模糊下去,王予忽然觉得这人很可怕,武功招式如何还不曾见到,单凭内力的深厚,已经能影响他人的感官了。
先出手有先下手为强的道理,后出手有后发先至的道理,都是道理如何选择,就成了每一个江湖人最应该做的事情。
王予选择了先出手,只因他再等下去,对手大势蓄成他就没有任何手段抵挡了,着就是内力输人一筹的差距,而这种差距只能用苦修和时间才能弥补。
观真气息圆融,王予看不出破绽,他也不需要看出破绽,只要他的剑够快,够准自然会让对手露出破绽。
他自信这一点,在剑法上还从未输过。
一剑直进中宫,除了快,还是快,剑芒闪过,连剑锋划过的风和声音都追赶不及。
观真依然稳如老松一动不动,仿佛加身的一剑只是清风拂面,剑光一闪而逝如同白驹过隙。
瞬息间就到了和尚的眉心,此时和尚动了,合十的双掌莫名的上移想要夹住刺来的剑尖。
王予面无表情的脸上忽的一笑,刺出的长剑剑锋一平,只要和尚的双手不惧神兵自然可以让这一剑劳而无功。
显然和尚还没有达到金刚不坏之身,合十的双掌再也合不拢了,他只能退,一退就是一丈。
而王予剑势却是才刚升起,一丈跨过依然是这一招。
于是和尚再退,王予再追,几步的距离就是几十丈,路没有尽头但却有拐弯。
和尚的路就在拐弯之处,若退身后就是大树,若拐弯又怎么可能躲得过这极快的一剑。
两相选择观真很快就靠在了树上,整个身体仿若喝醉了酒似得软到在了树下。
王予的剑也跟着落下,从眉心换成了光秃秃的头顶。
头顶晃动,剑尖也跟着晃动,突兀的身体往王予的怀里一撞,像似美人投怀送抱,神奇的一招然让王予的长剑,立刻失去了威慑力。
此时又成了王予退后,和尚紧跟不舍。
王予脸上的笑容更盛了,突的松开了手中的剑,双掌竖起,一掌拍向光秃秃的脑袋,另一掌却竖掌作刀砍向脖颈。
和尚也跟着笑了起来,在他得到的消息中,无不说明这人的剑法当属泰州第一,只要失了剑也一定就是没了爪子的老虎。
他想了很多的办法,也只有行险一招才能达到他的目的。
这次显然已经成了,和尚大喝一声,上手凝结成了绵绵白雾,那不是寒气,却比寒气更加难缠。
《缠丝手》和《绵云掌》都是积云寺的绝学,不但精妙还能让人很难脱身。
王予的左掌对上的《绵云掌》,真的就像一把大锤砸进了棉花上,右掌刀却对抗着《缠丝手》。
正在此时已经脱手的长剑却神奇的没有一点要掉落的意思,反而一个拐弯,悄无声息掠过了观真的右臂。
《绵云掌》是很厉害,却也要内力跟的上才行,“承影”的锋利顺利的就斩下了这只胳膊,远处的观竟由于距离的原因根本来不及施救。
“小心”。
话音还没落下,王予已经抽身而退,长剑绕着他的上半身一圈,又回到了他的手中。
观真瞧着掉落早地上的右手,额头上的冷汗唰的就滚了下来,疼痛已经不能让他痛苦失神。
在没有对上王予的时候,他想了很多,就是没有想到剑法一旦高到某个程度,到底是多高。
“好剑法,我输了。”
观真没有赖皮的习惯,当然面对王予也不敢赖皮,人家只是断了他的胳膊,又不是断了他的脑袋,这个人情总是要认得。
说出来也是好笑,被人砍断了手臂,还要承人家的情,也是没谁了。
“那你可要快一点,我赶时间。”王予笑道。
江湖传闻把王予的名声又一次推到了顶端。
捧杀这种手段他很熟悉,却还是第一次遇到,走过泰州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听到有人对他的吹捧。
说是什么泰州第一剑,又或者是年轻一辈的第一高手。
名声能杀人是真的,但在王予下手狠辣的连杀四位想要碰瓷他名声的人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于向他挑战了。
谁人不怕死?
哪怕是偏僻的茶馆里,都在有人说着一个叫王予的人。
说的人口沫横飞,听的人也是如痴如醉,仿佛他们就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都在忙着各自的事情,从未相逢过。
茶馆的老头,都叫他疯老头。
茶馆的生意本就清淡,疯老头的茶艺更是不敢恭维。
来此的人都是一些穷惯了的苦哈哈,身上没几个闲钱,还喜欢装阔气,进馆子。
街上的积雪已被扫的干干净净,疯老头还是很勤快的,但勤并不能致富。
听说疯老头年轻的时候可是被称为“铁牛”的人,干活不要命,只要能够挣到银子。
只可惜好景不长,一场大病让他把挣来的银子,全部花了出去刚刚好。
一朝又回到了原点,疯老头才想明白,活的舒坦就行了,没必要累死累活的让人吆喝来去,出了力气还挣不到钱,何苦来哉。
所以后来就守着了一间茶铺,混口饭吃,不至于大富大贵,却也不会饿着。
有人还想给他说房媳妇呢,都被他婉拒,理由就是他这一辈子已经够苦了,不想自己的子女也跟着受苦。
说的人洒脱,听得人却很悲凉。
这狗日的世道,从来都是让人活着遭罪,死了也无处安放。
说媒的人再也无法提起这事,却对老人的豁达很是尊重。
这条街是穷人的街道,街道上除了一些散乱的家具,就是血流浪的猫狗。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疯老头穷了大半辈子,终于有一个富家亲戚找上门来了,还是个年轻人,一身的华丽青衣,披着一件白色的披风,披风上还有着点点的梅花水墨。
年轻人看到疯老头的时候,疯老头也看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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