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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熙和李丽玲的婚礼,在山水园举行,算是露天婚礼。山水园的风景,自然没话说了,稍加布置,就美的不可方物。
一大堆人涌进山水园,这群人,虽然,穿的也人模狗样,但是,但是走路的姿势,以及一进来,就大惊小怪,四处乱摸的做派,与此情此景,格格不入。
这些人,不用说,就是,李丽玲的那些亲戚了,虽然气质很差,但是,这群人的喜悦之情,却是要比任何人都来的强烈。
原因也很简单,他们都是怀揣着发财的梦想,来到这里的。
华夏到了这个时代,遍地是金,遍地是机会的时代,已经结束,穷人个人改变命运的机会,还是有很多的,但是,一个穷的家族,想要改变命运,已经十分困难了。
而婚姻,自古以来,就是家族改变命运最俗套,也最实用的办法。
就别的不说,春城,绢绢地产李娟,李家,不就是因为,李娟嫁给了林浩,一人得道,全家升天么?
再说,彭珊珊的哥哥,彭耀,抢劫犯,做过牢,还不是因为,彭珊珊嫁给了林浩,他现在,也是彭家湾,八万亩皇帝柑的大老板。
所以,李丽玲这些亲戚的想法,也没什么问题,接下来,他们的确会比一般人,多很多发财的机会。
今天,刘志红穿的特别的霸气,紫色的旗袍上,金色的线条,在室外,映着阳光,闪着金光,这些金光,更是组成了一只高贵霸气的凤凰。
在华夏,男人以龙为尊,女人,以凤凰为尊。此刻的刘志红,自然是集高贵与霸气一身,闪耀着无与伦比的气质。
相比于刘志红,刘文轩穿的就比较随意,比较标准的西装,既不失礼,也不初中。眼见刘志红脸色不好,他赶忙凑上去,一把扶着老妈的手。
“老妈,他们到底是普通人家,第一次来这种地方,难免有些。”
刘文轩给这群亲戚说起好话来,这也和他乐观豁达的性格很贴切。
“结婚,是二个家族的事情,我既然同意了婚事,自然,也就接受了他们。”
“不过,接受,并不代表,会放纵他们。”
“所以,接下来,我会告诉他们,发财的机会,我会给他们,但是,他们,自己也要努力,这世界,没有白给的好事,除非,那人是你父亲。”
刘志红不是看不起这些人,她家里以前,也没钱,所以,她其实,很理解这些人,没钱没文化,哪来素质可言。不过了,一个人,必须要有进步精神,否则,任何人都帮不了你。
刘文轩笑了笑,好像是这样的,要不是自己是林浩的儿子,他会给自己七个公司,不可能。所以李丽玲这群亲戚中,除了他弟弟能躺赢以外,其他人,还真的靠自己抓机会。
一个个遮阳伞,像巨大的蘑菇一样,除了李丽玲家,还遵循一个桌子十个人坐满的原则,那些大佬级别的人物,都是四五个人,就霸占一个席位。
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穷人要比富人,有品格一些,穷人总会比富人节约一些。
新郎新娘进场,瞬间,场地就变得特别热闹起来,男女双方的伴娘伴郎团队都非常强大,欢快的音乐,也响彻整个会场。
老马和老雷也没坐到特别显眼的地方,这一点,老雷非常有意见,他内心其实很赞同按身份地位坐位置,那样,他和老马,肯定是在最显赫的位置。
但是,人家李丽玲家走的家族传统,结婚,女方为大,人家做的都是上席,贵宾阿。
老马老雷,又拉不下脸和这些人坐一起。
“哎,我挺佩服林老弟的。”
老马看着林浩,跟李丽玲的爹妈坐一起,还能聊的那么欢快,也是服了。
“有什么好佩服的,林浩以前就是农村人阿,有共同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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