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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良简背着弟弟,一路上还得回答他提出的各种乱七八糟的问题,比如这是什么花、那是什么树、这只毛毛虫叫什么……才一岁多的小家伙,正是对探索世界十分积极的时候,对什么都感到好奇,一张小嘴就没听过。
有时候自诩读了不少书的公良简都回答不出来,只好糊弄过去,幸好公良从云是个好忽悠的,而且这山上什么东西都多,够他好奇的了,他也不执着于某一个。
公良玉珠已经把蓝时初当成了自己的偶像,严肃这一张小脸,跟在蓝时初身边,竖着耳朵聆听着周围的动静,一双漂亮的眼睛也警惕地观望四周,很有些猎手的气势了。
蓝时初耳朵动了一下,听见十几米处微不可察的窸窣声,她朝那个方向望去,便看见在半人高的草丛中,一只灰色的野兔穿梭而过,如果不是她眼神好,根本认不出颜色与干枯草丛差不多的那只野兔。
蓝时初悄悄地抬起了手中的弓,抽出一支箭,瞄准了那只野兔。
公良玉珠看见她这举动,立马就意识到有猎物出现了,于是兴奋地朝蓝时初箭尖所指的方向寻找。
“嗖——”蓝时初手一松,弓箭就飞射而去,深深地扎入了草丛中。
“婶婶,你射中了吗?”玉珠压低了声音紧张又兴奋地问蓝时初。
“射中了。”蓝时初回答道,然后朝被射中的猎物跑去,玉珠也跟了上来。
“是只野兔!还没死呢。”玉珠激动地说道,看见被箭射中了后背挣扎着的野兔,并不惊恐,只有高兴,因为这意味着今天有肉吃了。
蓝时初弯腰捡起那只野兔,干脆利索地扼断了它的脖子,递给玉珠,说“你好好拿着,别弄丢了。”
玉珠立马高高兴兴地接了过来“我一定不会弄丢!这可是好多肉呢。”
这时候公良简背着小丛云也到了跟前,小丛云看见姐姐手里的野兔,顿时高兴极了,举起自己的手里的弹弓拿着一颗松果就要往死野兔射去。
蓝时初眼疾手快地按住他的小胖手,警告他“那野兔都死了,还用你射?你这样乱来会打到姐姐,很痛的。”
小东西顿时垂头丧气起来,蓝时初敲了敲他的小额头,说“你要是想打猎就打周围其他小动物,不能往人身上打,知道吗?不然不让你吃肉了。”
“知道了。”他捏着小弓和松果转移了方向,嗖地弹向了一旁树干上爬着的一条毛毛虫,把毛毛虫打了个稀巴烂。
公良简一看,顿时嫌恶地往旁边退了好几步,对背上的罪魁祸首说“你这小家伙,把毛毛虫打成这模样,多恶心啊,你打它干什么?毛毛虫又不能吃。”
玉珠却很不赞同大哥的说话“哥,这么能这么说弟弟呢,你应该夸他呀,他弹弓打得多好啊,居然真的打中了这么小的毛毛虫,不正说明他很有打猎的天赋吗?等他再大些就真的能打猎了,不愧是婶婶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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