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年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十七章 回家,我滴女友是千古才女呀,一盏年灯,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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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

“儿子,你到底回来不回来!”

看着这条信息,任之初犹豫了一会后,望向吃肉喝酒的李清照:“照儿,我可能要回家。”

“吃完饭在一起回去啊。李清照望向一眼任之初只有蘸料的碗,“有啥事这么急,你这什么都还没吃呢,不饿嘛?”

“你误会了,我说的是回老家,不是市里这个。你自己能行嘛?”

“唔。”李清照想了想,“我不能一起去嘛?”

由于一直和任之初在一起,她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感。

不想分开。

“呃……去是能去,只是可能事情会变得很复杂。”

“有多复杂?!”她眼睛睁的很大。

“估计一晚上也说不清的复杂,比快刀斩乱麻的那个乱麻还乱。”任之初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说。

“唔,我可以什么事都听你的。”李清照低头。

“行,那你快吃饭吧。”说着,任之初给她夹了一注羊肉。

“嗯嗯。”李清照抬头,“你也快吃吧,蜘蛛哥。”

“嗯。”

任之初点头,反正现在已经发现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不知道谁拍的照。

他也不放心让李清照一个人在市里,就算她学习能力很快,是天才不假,但她学的东西太多了,剧看到现在估计还没几集。

由于事情太多,他简单的吃了几口后,又拿起了手机,回复老妈。

“我明天回去。”

咚~「转账」请确认您的收款!

??

“干嘛?”

“没什么,给人家买身衣服,吃点好的。”

“唔。”任之初知道已经被误会了。

但他还是收了转账,五千块,反正早晚都是自己的。

“那我们先吃饭了,明天回家再细说吧。”

“嗯,车在家中,钥匙给你放在了门卫老吴那里。”

“好的,知道了。”

放下手机后,任之初才开始好好的吃饭。

李清照见他一顿饭吃的如此的“忙”,也不知道在忙啥,想了想也没有训问。

听话就是了。

酒足饭饱之后,二人离开了火锅城回家。

一夜无言,转眼天亮。

第二天,风和日丽,晴空万里。

任之初带着李清照前往服装城三层,买羽绒服,回家确实不能让她在穿自己衣服了。

店铺的装修很简约,各式羽绒服挂在衣架上,音乐很轻柔。

“照儿,你自己挑挑,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嗯。”李清照应了一句,走向衣架间。

任之初跟在她后面,想着应该告诉她的注意事项,但越想越头大。

这种事,还是人生第一次,应该注意啥?

“蜘蛛哥,你看这个行不行?”

听到李清照的声音,任之初看了一眼,一件纯白色长款羽绒服,有个毛茸茸的大帽子。

“可以,穿上去试衣镜哪里看一下。”

“不贵嘛?”李清照低声询问。

任之初看了一眼价格,两千多:“不贵。”

反正现在有钱了,该花就花,何况还是给李清照花。

买!

“嗯。”

李清照走向试衣镜,脱掉了任之初的羽绒服,递给了他。

接过衣服后,任之初笑颜:“试试吧。”

说完他习惯性的掏了掏兜。

有东西?!

拿出来一看,呃……彩票,哪天买手机李清照抓奖抓的,打开看看,居然是三地而不是两色球。

他记住了号码,打开手机查询开奖记录。

看着开奖记录,他楞了,居然中了,就是不知多少钱。

总之很高兴就对了,一毛钱都是钱。

蓦地李清照道:“蜘蛛哥,你看看怎么样?”

闻言,任之初拿着彩票抬头看去,只见李清照穿着白色羽绒服,更显清雅之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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