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琴吃鹤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十四章 法外狂徒,我加载了神豪游戏,焚琴吃鹤,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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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三。”小伙子开口。

嘶这名字,好熟悉!

“法外狂徒?”

林川又再问了一句,;“你大学学的是什么专业?”

张三“我学的是法律。”

“有律师证吗?”林川开口问,现在已经不是感兴趣了。

“有!”张三的声音很硬气。

林川奇了怪了“有律师证,为什么来卖房子?”

“这房子是我女朋友家的,这一片都是”说着张三就伸手给林川指了指,十几栋别墅

林川突然有点羡慕这小伙子了,天下的富婆在哪里?但是看着张三这瘦弱的身子,林川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这工作,你喜欢吗?”林川越来越觉得这人有潜力。

“不喜欢,我喜欢法律,主要是喜欢讲别人不知道的法律小段子你比如说,像我一样的男孩子被你这样的大哥强行侵犯,你到底犯不犯法。”

寂静了,误会闹大了。

但是,这件事林川还是真的知道。

三个字,不犯法!

17年

张三的话让林川又陷入沉思。

重生之前,他记得有一个网民皆知的法律段子网红‘法外狂徒张三’他不记得真名字叫什么了。

重生之后在网上一直都搜不到

现在又一个张三坐在自己的面前,他怀疑是自己的重生已经造成了,某些事情的改变

南美洲一个美女蝴蝶的死亡,导致大量的美女蝴蝶追随者雄性蝴蝶扇动翅膀,到处求偶;然后其它美女蝴蝶纷纷效仿,排队自杀;最终南美没有雌性蝴蝶,大量雄性蝴蝶飞到北美

造成蝴蝶风暴,从此没有馒头,到处是蝴蝶

如此想来,

这张三或许就是那个张三。

只是,时代变了

为了再次验证自己的猜测,林川发问了“现在我有一个关于法律的问题”

“你说!”张三的热情很高涨。

“话说,一个女人放狗来咬我,我该怎样正当防卫,不算犯法?”

“这个问题简单,女人放狗,虽然狗是主犯,你打不过狗,但是你打得过这女人,擒贼先擒王,咬下这姑娘,获得胜利,这就是正当防卫”

林川暗叹一声,果然,张三还是张三。

“好了,这房子我买了。”林川开口。

“但是,你想不想换个工作?”

张三虽然开心林川的阔气,但是还是开口“我虽然不喜欢卖房,但是更不想在体制之中做一个律师所以”

林川立即打住他,“停,我可没说让你继续做律师,我想要应聘你做网红。”

“网红?吃东西的吗?我吃东西不行的。”

张三的外表就像是一个精明的瘦猴子,一看就没有一点吃东西上的天赋。

“不,网红不是吃东西,有很多分类的,你可以做一个网络上的法律故事讲解普及的网红。”

“普法栏目剧?”

“对,但只是你一个人演”

林川的话,让张三瞬间反应过来

对呀,自己会法律,自导自演为什么不行?

“网红好,但是我还是要赚钱的。”张三的回答在林川的意料之中,这时候,对网红经济人们可还没有一个可观的评价

毕竟最大的变现政策还没有出现。

“当然,你可以边卖房,边拍视频,以后看效果,以后有兴趣了,可以来找我。”林川给他一个联系方式。

“可以是可以,但是我真的不喜欢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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