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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好几辈子的经验,林锦玉杀起鸡来的时候,格外的顺手,手起刀落,鸡头斩落,因为早就死了,所以也没有必要放血。</p>
用烧开的水烫鸡毛,烫的差不多了之后,就捞出来开始拔鸡毛。野鸡的毛颜色很亮眼,比家鸡多了很多种颜色。</p>
而在古时候,很多人会误以为是凤凰。也就是为什么会有人拿鸡和凤凰来对比较了,因为确实是有点相似。</p>
拔下来的羽毛可以不用丢,倒不是用来做什么枕头,而是用那些比较长的羽毛,制作成毽子。拿到镇上卖,应该是可以卖给那些富家公子的。</p>
陆明非在一旁看着,想上前帮忙,但是又不敢。他没有做过这种活,所以看起来一切都很新颖。</p>
野鸡被扒的一干二净,内脏也掏了出来,处理干干净净,鸡肉看起来很紧实,没有那么肥。</p>
因为调味料并不多,家里的菜也不是很全,所以林锦玉直接就是往砂锅里放了葱姜而已。保留最原始的味道,加入山泉水后更加的鲜甜。</p>
以后要是挣了钱,她倒是想往里面加点党参进去,也能补补身子什么的。</p>
小炉子上煨着鸡汤,大锅灶上也冒着热气。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所以饭菜肯定是要做的。</p>
陆明非一边烧柴,一边在心里斟酌着说辞,抬眸看了一眼表情认真的林锦玉,他又忍不住低下了头。心脏跳的有点快,也不是害羞,纯粹就是紧张。</p>
他也知道,自己在这个家并没有多少话语权,毕竟是买来的。只是人家乐意宠着他,所以才没让他干那些脏活累活。</p>
可是时间久了之后呢?难保会心生不满的。</p>
就像是娘亲,娶了后爹之后,也慢慢开始嫌弃他了。同样的道理,他不能在同样的事情上面重蹈覆辙。</p>
他忍不住捏紧了拳头,在心里给自己打气,随后坚定的抬眸,鼓起勇气说道:“林,林锦玉,我以后可以跟着学做饭吗?我也可以帮忙的!”</p>
说完后,他心情忐忑的等着她的回答。即使知道答案是什么,但还是忍不住期待了一下。</p>
“想学就学呗,这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东西,学会了,以后我不在家,你也能自己做点饭吃了。”林锦玉心里没有别的想法,毕竟家里穷,她也不能整天只守着他一个人。</p>
陆明非心里有点小小的失落,或许他想听到的是那句“你不用学,我会照顾你一辈子”之类的话。</p>
可是他很快也反应过来,这样子不好,越是这样的话,他越是堕落。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学?</p>
后爹的那个儿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他,则是什么都不会。之前想着出逃,可是也没好好想想,没钱没势的他,该如何生存?</p>
所以甜言蜜语也只是能满足一下虚荣心而已,而人真正要靠的,也只有自己。</p>
正如她所说的,若是以后不在家呢?那他要等着她回来给自己做饭吗?</p>
“我会努力学的,以后伱就不用那么辛苦了。”虽然并没有做什么太多的活,但是很明显,加了他一个之后,活重了一点。</p>
以前可能只烧一个人的水,现在就得烧两个人的。以前可能中午做点饭菜,晚上随便对付点,可是现在为了让他适应,不得不变着花样做菜。</p>
抛开被卖的这件事实,这其实是陆明非这几年里最幸运的事情了,那就是遇见了她,一个不会欺负他,反而处处照顾他的人。</p>
心情复杂,他能清醒的感觉到自己在一步一步沦陷,可是却不愿意将自己从中拔出。实在是以前吃过了太多的苦,所以任何人给他一点甜,都能让他记住。</p>
一整只野鸡被炖成了鸡汤,汤味道很鲜甜,让人忍不住喝了一碗又一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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