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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莫南。”沈天成忽然问道:“你准备什么时候求婚啊?”
莫南刚挂上档,抬起手挠了挠头道:“大哥,你还记得这事儿呢?”
沈天成玩味的笑着,看着窗外倒退的风景问道:“我能不记得吗?我已经准备好为你策划一场完美的求婚仪式了。”
莫南看了一眼副驾驶上的沈天成,不禁说道:“我怎么总听着不像好话,要不然咱俩各退一步,我求婚的时候让你过来,策划的事就算了。”
沈天成呵呵一笑道:“算了?不可能,投桃报李是我爸教我的做人道理,我一直坚守着,放心,一定让你满意。”
然后沈天成又看着倒视镜里的魏海,问道:“魏海,怎么样?到时候你的求婚仪式也让我策划吧?”
魏海一愣,也看着倒视镜中沈天成那双眼睛,应道:“天成,你是不是求婚上瘾了?怎么到处想着帮人策划?”
“沾点喜气呗,说不定到时候咱们四个还能搞一个集体婚礼呢。”
“这个提议不错。”莫南特别喜欢热闹,打了个响指道:“集体婚礼,这个创意好,咱们四个是黄金搭档,而且咱们未婚妻相互之间都认识,这样真挺好,搞个集体婚礼啊,就这么定了。”
沈天成闻听此言,也在莫南耳边打了个响指清脆的声音,把莫南震的有些耳鸣:“我就是这么一说,亏你想的出来,咱们四个家不在一块儿,接亲的地方也不在一块,集体婚礼不过是个噱头,想想就得了,到时候男方女方的家属随礼等等,这一切都特别麻烦。”
魏海不禁点点头道:“没错,吴彤这边的亲戚都在江宁,天成的亲戚就不用说了,新阳有,他家里也有,莫南你也是,你家里那么一堆亲戚,也算是豪门了,这一起办绝对会出问题的。”
莫南嘴里嘟囔几句,谁也没听清楚他在说什么。其实要论起对于集体荣誉感这种事情,四个人中,最缺失这种东西的就是莫南了。
这种缺失并不是说他没有,而是天然的缺失对于这种集体行为有一种天生的向往,这是莫南形成的习
惯,后来久而久之也就变成一种遗憾。
两年的寝室生活,让他弥补了一部分遗憾,但是四个人分开之后,他的思念之情是最严重的,但是他表达出来的情绪也是最低的,可是一旦到了关键的时刻,他总会做出让人意外的事情。比如说沈天成的那场求婚,他二话没说直接赶来还拉着魏海,当然,这里边儿绝大部分取决于他们的友情,他们的兄弟情,还有最小的一部分是因为能跟朋友一起做事,能为朋友做件事,莫南觉得倍感荣幸,其实这一点跟魏海也有些相似,可魏海也没什么朋友。
而莫南刚刚相反,他原来的朋友很多,在他接触到警察这份事业之前,朋友就更加的多了,但是他的朋友是真朋友吗?
尤其是在他进入刑警队之前,因为他的身份,因为他拥有的财富,拥有的背景,所以说很多人跟他交朋友,都有着各种各样不为人知的目的,后来莫南也渐渐看清了这点。
想象一下,就算莫南说话不经过大脑是个炮筒嘴,但是他那个天生的高智商,又怎么能可能看不透这些小把戏呢,甚至不用太高的情商,也能看得出来。
所以莫南觉得疲乏了,这些事情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曾经有一段时间莫南甚至疑惑,这天下之间到底有没有真的朋友呢?
直到进入警察队伍工作,再到后来到了这个寝室,莫南选择不花家里的钱自己打拼,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曾经的朋友让他很失望,那些所谓的朋友,在一个个饭局之中相继而散,他只是表明自己不靠家里,这些朋友就一点点的消失了,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借口,都是一样。
莫南试图联系他们,有的还接电话,无论找他们吃饭还是什么,都推脱了,有的甚至连电话都打不通了,类似的事情,让莫南认清了现实,也认清了自己,所以莫南决定换一种活法,他当警察不仅仅是因为他家老爷子逼着他,还有一部分是这个原因,当人看清自己的时候,总会做出跟平时不一样的选择,就如同那时候的磨难,他刚来到寝室的时候,看似十分洒脱,实际眼中满是警惕,但很
快,这个心结就被打开了。被沈天成天生的亲和力,被魏海那种直来直去,被曹文斌的热情打开了。
寝室的每个人有不同的遭遇,不同的境遇,而今毕业之后第一次正式的凑在一起,是为了他们相同的事业,相同的信仰。
这个时候谁都没有多想什么,这就是最好的一种相处方式,他们会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朋友,也会使以后精神上的一种牵绊,有些友情有些事情,无论什么都无法动摇。
只要他们的信仰和原则都没有变化,那就可以了,毕竟在这个年龄,性格基本上都已经成型了。
几人就这么说着聊着,有一搭无一搭,但是在这辆车上,在去往郊区的路途上,谁都没有再提过这个案件什么。
当汽车开到高速公路口上的时候,沈天成突然说道:“在前面的匝道下高速吧,咱们走过去。”
莫南差点一脚急刹车,把自己的脸对到风挡上,不禁道:“天成,你开玩笑的吧,咱们距离目的地最起码还有五公里,走过去吗?”
沈天成耸耸肩道:“看运气吧,如果能赶上一辆驴车马车什么的,咱们还能顺路搭上。”
莫南觉得沈天成没有开玩笑的意思,然后脸立马就垮了下来,魏海静静地说道:“天成是不想打草惊蛇,现在开着这辆车,去那个地方,肯定会引起怀疑。稍微明白一点的人,看车牌号都能猜出来,这是市局的警用车。”
莫南眉心一拧,敲了敲自己的脑袋道:“我怎么把这个这件事情给忘了。”
他就按着沈天成说的在前面下了匝道,找个地方随便把车一停,他们就顺着土路一直走。
这里并没有公路规划,全是土路,村民们还保持着赶集的方式,附近村的人,好一点儿的开着拖拉机,差一点的可能真的会赶着马车,到附近的镇子里赶集。
几人沿着土路往前走着,还是莫南先熬不住了,曹文斌不禁看了莫南一眼道:“莫南,这都两年了,你的体能怎么还没上来?”
莫南摆了摆手道:“不是我的体能没上来,是你们三位体能太过
妖孽,这种速度,往前现在已经走了两公里了,搁谁谁能受得了,我穿的还是皮鞋。”
三人不禁向下一望,看到后只有莫南穿了一双皮鞋,不禁都摇了摇头,其实穿皮鞋没问题,毕竟他们上班穿警服,搭配的也都是皮鞋,但是魏海就留了个心眼儿,提前换了双运动鞋,换了一身比较轻便的衣服。
反观莫南这边,可能也是上班习惯了穿着皮鞋,西裤和衬衫,哪怕脱掉警服的时候,穿的也是正常的白衬衫,西裤和皮鞋。
沈天成无奈的看着他说:“我们这里就属你的心态最年轻,现在呢,就你穿的跟一个老干部似的。”
莫南抹了一把汗,速度也越来越慢,因为脚已经感觉到疼痛了,不禁叹息一声道:“大哥,你就别再挤兑我了,我这也是没办法呀,谁能想到你突然跑过来是一种紧急任务,我连换衣服的时间都没有。”
沈天成也没有再搭理他,几人又走了一会儿,沈天成的耳朵动了动,突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那是远方传来了一声马的嘶鸣,沈天成手搭凉棚观望,看向远方一辆马车的身影,就在那里缓缓的移动着,然后微微一笑。
“咱们得加把劲儿了,说不定能搭上这辆马车。”
听到有马车莫南一立马来了精神,用最后的体力直接先冲了出去,既然看到他的身影冲了出去不禁都被逗笑了,然后同时跟了上去,很快超过了他,离得远远沈天成就看到马车上的东西。
马车上摆着一堆黑色的东西,等到在离近点。沈天成微微一笑,一边跑一边说:“那你运气还真不错。”
莫南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奋力的往前跑着,终于追上了马车,沈天成赶忙喊道:“老乡老乡,等一等。”
这位老乡勒住了马的缰绳,然后回头一望,只见四人冲着马车飞奔而来,如果不是四个小青年穿的是城里人的打扮,老乡可能直接驾着马车就跑了,要是这个时候其他村里的人。这么喊,他要是不认识,可能认为对方是劫道的。
但是城里的小青年喊他多半是来生意了,说不定还能
挣点儿小钱儿,沈天成跑了过去,看到车上果然是一堆自己缝制的布鞋,这种布鞋各地的叫法不一样,在北方叫三紧鞋,是80、90后小孩小时候标配的。
当然,这种布鞋也只有出生在像沈天成曹文斌和魏海这样的家庭见过,莫南这样的土豪家庭可能根本就没穿过这样的布鞋。
现在对于莫南来说,穿这双布鞋绝对比板脚的皮鞋要强的多,因为他们一会儿可能还有行动,如果穿着这双皮鞋真的把脚个出个好歹来,恐怕会影响接下来的任务。
所以说,沈天成看到那些布鞋的时候,却觉得莫南的运气真的不错,至于什么西裤什么的那些都好处理,把裤脚扎紧就可以了,一切都可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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