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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邵俊挂了电话就给堂妹打,响了几声后接通。
“哥。”
“小珊,你干吗呢?”
“我,我在网上整理点资料,有事吗,哥。”
“没啥事,就是感觉好久没见了,等我一会下班,你挑地,请你吃饭。”
“好啊,好啊,我最擅长吃大户了,不过我减肥,晚上基本不吃饭,不吃……又亏,你请我去星巴克吧。”
“ok,具体位置?”
“西站购物广场刚开的店,据说可贵了,我自己没舍得去。”
“有哥在,你随便点,我离的很近,大概七点左右到。”
……
卖票的小伙儿捏着鼻子,洗澡的大伙儿离得远远的,沈天成买了块硫磺皂,占住一个淋浴头,将脏衣服扔在脚下,对着淋浴冲了半个钟头,感觉还是去不掉身上那味。
“我这是污泥腌入味了。”
长袖制服衬衫本来想扔掉,想想就两套要替换着穿,扔掉就没有换的,留着又臭,只能用硫磺皂水使劲泡。
就在沈天成洗澡洗衣服的同时,西城派出所所长王文学在分局装备财务科申领“移动警务通”,这是首批,一个派出所只发四部,分局领导说争取年底给基层民警人手一部。
看起来和普通的手机没区别,就
是多了几个软件,朱科长教了一会怎么用,有一些功能非常实用。
进入软件就可以查询在逃人员、被盗的机动和非机动车辆、通缉通报、公安的电话号码等等,和所里的公安内网电脑差不多的功能,最大的优点是方便携带,高效灵活,以后民警办案可以利用它随时上网查询相关信息。
方便是方便但不能乱用,每一部都有密码,责任到人,谁用谁负责,违规使用要承担相应责任。
王所正拿着警务通琢磨功能,被法制科江科长叫住了。
“王所,坐,你看看这个。”将王文学让到椅子上坐下,江科长将一个档案袋递了过去。
王所翻开档案袋,对着卷宗扫了几眼:“有什么问题?这个案子我记得咨询过你。”
“你仔细看,这个案子要打回去。”
“打回来?”王所重视了起来,拿起卷宗仔细读了一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口供也能对的上,有什么问题?”
这个案子王所印象很深,是所里这些年来侦办的第一起网络犯罪,女孩孙玉报的案,告她前男友唐军,唐军和孙玉谈恋爱同居,唐军在征得孙玉同意下拍摄了几段两人亲密时的录像,在相处一段时间后,孙玉发现两人在一起不合适,就提出分手,唐军不同意,再三挽留,又以录像为威胁,孙玉忍受不了,最终不告而别,唐军知道孙玉的qq密码,为了泄愤,登录了孙玉的qq号,将两人的亲密录像发在了孙玉的同学群、家人群等群里,孙玉知道后轻生,被家人救下后报警,所里立案后根据孙玉提供的地址,在两人以前的出租屋里将唐军抓获,唐军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整个案情并不复杂,破获速度极快。
当初接到报案,立案的时候遇到了难题,就是以什么罪名立案,所里接案的办案队张华拿不定主意,汇报给了王所,王所也是首次遇到网络犯罪案子,就向分局法制科求助。
这几年网络犯罪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江科长很重视,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警察办案的标准也越来越高,对证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法制科的职责中有一条就是负责对局机关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审计建议等所引用法律、法规正确性的审核把关,真搞出问题,等程序走到检察院再被打回来更麻烦,江科长不敢不放在心上,从电脑上找出了不少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
算不算寻衅滋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属于寻衅滋事,qq里的家人群、同学群算不算公共场所还有待商榷,唐军的行为也没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所以并不属于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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