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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我知道不碍事,死不了人,但是……”

“但是,我讨厌血腥味。”

笙歌猛地抬头,精光乍现。

嫌弃意味十足。

哼,不就是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吗。

有什么了不起的。

武松:“……”

我是谁,我在哪里,为什么我忠厚老实都大哥变得如此善变。

(′?д?`)

大哥,一年有余不见而已,为何您就成了这副德性呢。

不知不觉间就能一句话把人噎住。

“是弟弟考虑的不周到。”

武松无言以对,只好伸出手默默的让潘金莲为他包扎好。

说起来,这点儿小伤,武松根本不看在眼里,可谁让大哥这么嫌弃呢。

武松看着低眉顺眼,动作轻柔的潘金莲,心中喟叹,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方才他下意识的就把大嫂归结为不安于室之人,没想到大嫂手脚还如此麻利,是个可以勤俭持家的。

如此一来,他也算是可以放心了。

“叔叔,不知可是购置了宅院,住在何处?”

潘金莲一边收拾这绷带和金创药,一边柔和的问道。

笙歌冷眼旁观着这一幕。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潘金莲极美,克制之下少了几分风尘味,多了一些属于女儿家的柔和娇羞,不至于一眼就让人看出轻浮的想法。

的确如直播间玻璃碴子们所说,潘金莲与武松站在一处郎才女貌甚是般配。

容颜这种东西是天生的,在这个没有整容术的年代,是羡慕不来的。

对于这一幕,笙歌并不陌生。

毕竟这是在剧情中曾经发生过的。

只不过此时的潘金莲没有剧情中那般放肆和殷切罢了。

唉,一会儿她要不要继续成人之美呢。

要不要邀请武松来家中小住呢。

潘金莲不是死缠烂打之人,从剧情中被拒绝就再也没有心思去勾搭就能看出来。

而武松呢?

笙歌认真在心中盘算了片刻,实在觉得潘金莲和武松走在一起的可能很小。

人言可畏,叔嫂又如何能够在一起呢。

好吧,她还是不做三观不正的人了。

也许对于武大郎来说,潘金莲可以跟任何人再次结为夫妻,但一定不能是武松。

一个是他放在心尖尖上宠着的女人。

一个是他费尽心思养大的弟弟。

难以接受。

“小弟没有哥哥赚钱谋生的本事,所以不曾购置房屋,依旧住在县衙之中。”

武松不知潘金莲其意,但依旧如实答道。

“县衙如此简陋,真能有家中舒心,不如叔叔搬来家中一起住着,也好相互之间有个照应。”

“毕竟似今日之事……”

潘金莲欲言又止……

可武松已然明白嫂嫂之意。

“若是叔叔肯搬来这里,定然不会再有那泼皮无赖敢前来骚扰。”

武松点头,有应下之意,只是他那善变的哥哥武大郎再一次跳出来猛刷存在感了。

“娘子,为夫不够勇猛吗?”

“武松既然成为都头自然是被委以重任的,怎可让小家耽误了他为大家出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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