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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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p>
林凡这边的律师来到了警署。</p>
看到律师过来。</p>
林凡这才放下心来。</p>
他嘴角一勾,露出满是反派的嘴脸!</p>
咳咳··露出满是猪脚的嘴脸!</p>
宋立刚那边。</p>
许诗也安排好了律师。</p>
当然不能是熟悉面孔。</p>
毕竟这戏还得演一下。</p>
于是没有派出张三。</p>
而是与张三师出同门的李四。</p>
律师圈张三的名气盖过了大多数律师。</p>
这也给李四创造了不错的条件。</p>
-------扮猪吃虎。</p>
这一边。</p>
林凡的律师,主要任务是捞人。</p>
而李四捞人的同时,还泼脏水。</p>
啊呸是起诉林凡破坏公务,言语挑衅宋立刚在先。</p>
监控设备只拍到了画面。</p>
但没有声音。</p>
后面以许家的财力。</p>
出‘亿’点小钱,便能收买咖啡厅老板。</p>
以及其他临时找来的吃瓜群众作证。</p>
总之钱能够办的事情。</p>
必须办得妥妥的。</p>
就这样。</p>
原告变成了被告。</p>
被告成了原告。</p>
林凡因为恶意在街上斗殴挑事等各种乱七八糟的罪名。</p>
被判进看守所带一个晚上。</p>
第二天中午才能离开。</p>
保释都没有的那种。</p>
己方律师尽力了。</p>
但然并软。</p>
“诶?又是你?你怎么又进来了?”</p>
看守所。</p>
上次负责关押林凡的警员。</p>
看到这个熟面孔。</p>
有些懵逼。</p>
随着时间推移。</p>
林凡脸上的伤势消了些。</p>
不像先前猪头三。</p>
要不然狱警也认不出来。</p>
林凡只是恶狠狠地瞪了对方一眼。</p>
不想说话。</p>
宝宝心里苦。</p>
宝宝不想说。</p>
他妈的。</p>
这种鬼地方,谁想来啊?</p>
鬼看了,都忍不住摇头。</p>
“切,活该。”</p>
狱警内心吐槽着。</p>
这样的人关了就关了。</p>
说不定。</p>
关在监狱里面,也是为社会造福。</p>
狱警带着林凡来到关押的房间。</p>
“行了,进去吧。”</p>
林凡看着脏乱又熟悉的地方。</p>
嘴角直抽抽。</p>
“我要换房间!”</p>
这特么不是上次他住的那间吗?</p>
被子床上有尿味。</p>
还没进去。</p>
林凡又闻到了这股味道。</p>
欺人太甚!</p>
欺人太甚啊!</p>
连被子都不换。</p>
简直是太过分了!</p>
“换房间?呵呵···你是狱警,还是我是狱警?”</p>
狱警冷笑一声。</p>
林凡怒目圆睁,手中拳头握紧。</p>
狱警:“怎么?想袭警啊?到时候不是多待几天的问题了。”</p>
林凡不屑冷哼一声。</p>
没必要继续为这种小货色大动干戈!</p>
眼下最关键的是紧咬查明宋立刚的身份。</p>
以及那家伙是谁派过来的!</p>
见到林凡乖乖进到关押的房间里面。</p>
狱警上了锁,这才离开。</p>
“那个大块头有些本事,绝非等闲之辈。”</p>
“后面的人,更是可以颠倒黑白!”</p>
“想来在魔都身份地位应该不低····”</p>
林凡眼神如鹰隼般锐利。</p>
很快就分析出了没什么屁用的答案。</p>
他是真的想不起来。</p>
有得罪过哪个大人物。</p>
许默那种废物纨绔。</p>
只会直来直往死脑筋。</p>
言语挑衅一波。</p>
对方恨不得跳过来和自己拼命。</p>
首先排除此人。</p>
林凡又仔细地思索一阵。</p>
最终决定放弃思考。</p>
明天出去的时候。</p>
直接找人调查吧。</p>
夜晚。</p>
由女主自发组建的妇联微信群炸了。</p>
林安安:这是林凡吗?(图片jpg)刚下班打开短视频,让我笑得直不起腰。</p>
许诗:怎么没把他鼻子打断呢?</p>
杨静盈:解气、舒坦。</p>
沈漫妮:1</p>
周巧巧:@许诗·这是小诗你的手笔吗?</p>
许诗:好姐姐,我不是我没有,我一打开热搜便看到林凡被揍成猪头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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