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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阿羽的这一对视,将容沫儿带回了和穆寒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当时候的容墨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的客户邀请她一同去一场商业性质的社交酒会。
这场酒会便是由穆寒主办的,他作为财大气粗的穆氏集团的独生子,天之骄子,才貌双全,不到三十岁就已经在业内有了名气,是名副其实的金主。
在去这场酒会之前,容墨就调查过穆寒的背景和身世。自己和他比,就如同麻雀对凤凰,丑小鸭对天鹅。她感叹世界上竟然还有如此幸运而完美的人,望着他在杂志封面上的照片,就已经对这个人提起了浓重的兴趣。
既然是穆寒主办的酒会,邀请的人便都是商业名流,富豪名媛,或是在业内有头有脸的人士。容墨的客户虽然已经是业内技术一流的公司,但是在穆氏集团面前,就是个不值得一提的微小尘埃。而容墨这种普通的出身和背景,在被邀请的客人行列里,再也找不出来第二个。
既然要去见见世面,就要有所准备。人靠衣装马靠鞍,容墨随即豁了出去,用不多的存款去买了几万块奢侈品的行头,凭借着自己良好的底子和窈窕的身材,稍微打扮了一番,淡颜系的姑娘立马变成了风情万种的美艳小姐姐。
她站在镜子面前打量自己,甚是满意,乍一看还真的像是某财阀的千金,拎起包就兴致勃勃地去了晚会。
可真的到了那个环境,容墨才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个又土又穷的丝。酒会里来来往往的俊男靓女,穿着高级定制,虽然极尽奢华,却不是一眼就认得出的牌子。
而自己背的那一个有着大logo的奢侈品牌的包,让容沫儿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暴发户,一时间让她羞愧地无地自容。
这时候,全场的焦点——穆寒闪亮登场。别人都西装革履,打扮地隆重而正式,可是他却穿着t恤和跑鞋。谁让酒会是他办的,钱是他砸的,他想干嘛就干嘛,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穆寒虽然穿的简单,却并不低调。那t恤是荧光绿色,而那双鞋是大红色,这身装扮换做其他任何一个人穿,都会让人不忍直视,但是穆寒却轻易地hold住了,竟还有种引领潮流的感觉,走到哪儿都是最靓的风景线。
不得不承认,像穆寒这种有颜值,有财力,又幽默风趣的人是无数人的梦中情人,让容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沦陷了。但是她明白,以她的出身,是根本没有办法接触这种公子哥的。
今晚,是容墨接近穆寒唯一的机会,不管怎么说都要试一试。
容墨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在暗处仔细观察着穆寒,了解他的习惯和喜好,终于有所发现。
既然是酒会,自然有各种各样,玲琅满目的名贵的酒,葡萄酒,鸡尾酒,烈酒,等等等等。
可是她发现穆寒酒杯里的酒总是同一种,不曾换过,心想他一定是对这种酒情有独钟,可能是什么稀有的酒,才不会尝试其他千种万种昂贵的名酒。
容墨等到下一次穆寒去吧台要酒,便等他走了之后,跑到吧台前,跟那调酒师说要跟之前那个人一样的酒。
很快,调酒师就将一杯普通的白色鸡尾酒递给了容墨。容墨尝了一口,略有些惊讶,这不就是最普通的g ≈ap; tonic吗?
容墨向调酒师确认,问道“这个g ≈ap; tonic有什么不一般吗?”
调酒师“也没什么不同,就是double tonic而已。”
容墨这才觉得,这杯酒比起自己以前喝的有些过于甜了,原来是加了双倍的tonic,更让她觉得不可思议。
一般男性到这种场合,都喜欢显得自己有逼格,要么要葡萄酒,要么要烈性酒,若是喝这种小孩子家喝的鸡尾酒难免让人笑话。但是穆寒却不以为然,就选这种甜甜的,酸酸的鸡尾酒。
也是,他就算是喝可乐,喝水,也不会有人敢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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