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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肯定别扭啊!如果很像的话,谁知道他是不是旧情难忘,把我当他前女友的替身了。”

史弃自认为跟苏清和那个娘娘腔不像,问:“那如果没有很像,只有一点点呢?”

秦双侧头想了想,说:“其实每个人谈恋爱前都有一个模糊的理想型,一开始会奔着理想型的条件去找,比如外貌要多高多壮要双眼皮还是单眼皮,性格要温柔啊还是要浪漫或者幽默,但只有真正找到了才会发现,他可能跟理想型都沾不到边儿。”

“岔题了岔题了。”

“一点点像可能就凑巧吧!”

秦双总结说:“人不都两个眼睛一张嘴么,像的人多了去,就连明星都还有撞脸呢!再说,非要找个跟前女友完全不一样的,不是更证明他念念不忘,怕看到后时刻想起吗?有一点像能接受。”

史弃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点点头,同时隐约松了口气。

但下一刻,秦双突然想起了什么,说:“哦对,这个一点‘像’也要看具体是大众的像还是小众的像,比如高鼻梁双眼皮这种,太苛刻了,满大街都是。”

史弃心提了提,“那什么是小众的像?”

“小众的像就是不能烂大街啊,譬如……”秦双眼睛转了转,忽得一亮,指着他右眼眼角下那颗说:“譬如你这种泪痣,就特别有特征性。”

史弃站住,“这种怎么了?”

“像这种的话,十有八/九是替身。”

史弃:“胡扯!”

“怎么就胡扯了,这跟睹物思人一个道理。”

“不听你胡说八道。”史弃把奶茶全塞回给她,“自己拿。”

秦双低头看自己手里两大袋奶茶,再抬头看跑进公司大楼的史弃:……???

还说不是死直男!

红日酒吧。

孙昶下楼的时候,看到有个穿着异族装束的漂亮舞娘缠着史弃跳舞,那露出的细腰扭得像是水蛇似的灵动,身上佩环铃铛也叮叮当当的响。

但史弃坐在吧台前高脚凳上,手里虚拿着杯喝了一半的啤酒,像有心事的走着神,眼睛都不带乱瞟一下。

他走过去,一把扯开舞娘。

“你今晚就算是把腰扭折了,他这个基佬也不会看你一眼。”

舞娘靠了一声,说神经病啊不早说,转身走了。

孙昶拿过史弃手里的酒杯,自己咕咚咕咚几口喝完,放下,对上史弃看过来的视线,他转着手中的空酒杯,嗤笑,“封正泽今天可不在我这啊。”

“我找你的。”

“哟,今天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啊?”孙昶早知道他来干嘛的,还要故意装作很吃惊的样子,随即露出个十分讨打的贱贱表情,“你史弃有朝一日竟然也会来找我?等等,那什么,有句俗话怎么说来着,‘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你上次踩我那一脚,咱们这账没算呢吧。”

史弃:“孙昶你心眼儿长肚脐上吗?”那么小?

“我还真就长肚脐上了!”孙昶转头,跟调酒师说:“来一杯killer。”

killer由四大基酒调制,盛在胖乎乎的酒杯中,冰块上放一块菠萝。

看上去黄橙橙的,漂亮又迷人。

但也很危险。

就像它的英文名一样,调制killer的伏特加金酒和朗姆百加得都是排名顶尖的烈酒,酒精度平均下来有七十。

都说酒不能混着喝,容易醉。

这一混混四种烈酒孙昶其心可诛。

史弃却不知道其中玄机,他说:“喝可以,但你得先回答我问题。”

“我孙昶不接受讨价还价。”

史弃闻言,拿上钱包和手机就走。

孙昶看他大步离开,完全不像是装腔作势,知道史弃虽然出身差,但这些年却被封正泽养出一身蛮横的臭脾气。怕看史弃闹笑话出糗的大好机会丢了,忙叫住人:“哎史弃你走什么啊!我先回答你还不行!”

史弃停下。

孙昶去把人拉回到吧台前坐下,“你要问什么?”

“苏清和跟封正泽到底什么关系?”

“认识十二年,你说什么关系?”

史弃看他。

孙昶哼了一声,得意洋洋,“要不是封正钧在他俩之间横插一脚,还能有你史弃在老子面前蹦跶的份儿?”

史弃想起昨天自己认定苏清和说谎的理由,皱了皱眉,“就苏清和那出身,你看得上?”

孙昶听到这话的时候,还以为史弃是在开玩笑,但看他一脸认真后,夸张一笑,“不是吧史弃,你一个乡巴佬,竟然还去嫌弃人苏家太子爷的身份?!”

“虽然在a城苏家是比不上我们几个,更比不上泽哥,但他家发明的服装品牌,在行业里可是领头的,怎么也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

史弃一愣。

苏家太子爷?

苏清和不是说他很穷吗,说被欺负,是封正泽出手救了他,而且家里条件困难到连学费都交不起。谁在说谎?!又为什么在这种事上撒谎?

孙昶以为他下不来台了,把酒一推,心中嗤笑还真把自己当个东西了,说:“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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