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此间事了,回龙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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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吴云龙,于X年X月至X年X月之间,先后申请17个电话卡,办了17张银行卡,并将其系数借予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为其犯罪活动提供便利和帮助..........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p>
“被告人吴云龙于X年X月至X年X月之间,在网络上下载、传播银灰影片,并借此牟利,共出手银灰小电影数千部,获利十余万元..........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传播银灰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p>
“被告人吴云龙,于X年X月X日晚X时X分,在某某区某某街道暴力袭击他人,造成对方轻伤..........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p>
“数罪并罚,共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0元..........”</p>
“令需赔偿故意伤害被害人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20000元..........”</p>
“以上判决,自审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执行!”</p>
“如当事人不服本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川省天府市中级人民法院。”</p>
“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川省天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p>
“咚!”</p>
法槌落下,一锤定音。</p>
......</p>
吴云龙顿时垮起了批脸,如丧考妣。</p>
八年!</p>
八年!</p>
你知道这八年我要怎么过吗?</p>
你知道吗?</p>
不对,还不只是八年,再加上前一天判决的敲诈勒索罪的四年有期徒刑..........</p>
总刑期就是..........十二年!</p>
都够在里面过一个本命年了。</p>
焯啊!</p>
十二年。</p>
“唰!”</p>
吴云龙猛地扭头,看向旁听席上的林北。</p>
眼睛里满是仇恨的光芒。</p>
“林北!林北!你把我彻底毁了!”</p>
“你把我害惨了!”</p>
“现在你满意了吧!?”</p>
“啊!????”</p>
吴云龙嘶吼着。</p>
林北耸了耸肩,表情淡定。</p>
“我不明白你这话什么意思,怎么就我害的你?”</p>
“是我逼你打人的?是我让你卖片的?”</p>
“你自己犯了法,现在受到法律制裁,这不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么,跟我有个屁的关系!”</p>
“不过有句话你倒是没说错。”</p>
林北嘴角微掀,淡淡一笑。</p>
“我确实挺满意的。”</p>
“看到你这逼养的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就满意。”</p>
“呵呵,哈哈哈!”</p>
林北丝毫不掩饰他的欣喜和满意。</p>
这可把吴云龙气得半死。</p>
“吭哧吭哧”喘着粗气,双眼死死盯着林北,看样子,恨不得扑上来把林北掐死。</p>
只可惜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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