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落剑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1章 程朝的感谢,穿书成了恶毒女配,我只想活着,秋雨落剑锋,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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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洺火急火燎的赶来,把程朝这个烫手山芋甩给他,凌云就带着明月离开了。</p>

两人在车里,明月随意提起,“你刚刚的模样好吓人,发生什么事了?这么生气。”</p>

她站的远,不知道凌云和那群精神小伙聊了什么,只知道凌云突然就失控了,发了狠的把那群初高中的小孩儿揍了一顿。</p>

因为女主吗?</p>

可女主的芯子里是原书里那个又蠢又坏的明月,真的还能算女主吗?</p>

凌云撇了撇嘴,扭捏道,“他们说你了。”</p>

“我?说我什么了?”明月想不通,这也能扯她身上?</p>

想到刚才那群精神小伙下流的眼神,轻佻的话语,凌云脸色又沉了下来,“你还是不知道的好。”</p>

既然凌云都这么说了,明月识时务的没有再问,肯定不是什么好话。</p>

她偏头望向窗外,热闹的街景缓缓倒退,烦躁的内心被抚平。</p>

原来是因为她。</p>

明月难以解释自己的纠结心态,明明一边想远离这个男人,一边又因为他的行为而牵动。</p>

果然世界上最难读懂的就是人心,她连自己都看不懂。</p>

没过几天,凌云从李洺那儿听说,程朝想单独请他吃饭,感谢他救了自己。</p>

凌云本能的想拒绝,他嘴巴叼,特别挑食,不爱吃的东西一大堆,明月常说他上辈子是皇上,不然没人受得了他这张破嘴。</p>

程朝一个周末就兼职的高中生,能请他吃什么?</p>

不是他瞧不起人,事实如此。</p>

李洺欲言又止了半天道,“小老板,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我这小表妹挺喜欢你的,你要不借这个机会跟她说清楚?”</p>

凌云翻了个大白眼,“有病吧?我有女朋友,她还喜欢我,我说了也不会听吧。”</p>

“也是。”李洺点点头,忽地灵光一闪,“要不你把明月小姐带去一起?反正当时是你俩一起把她救了。”</p>

“你这想法倒是不错。”凌云贼兮兮的笑了。</p>

就这样,明月被通知出现在某面馆前的时候,人还是懵的。</p>

凌云什么时候喜欢吃面了?</p>

他那张嘴,叼的跟什么似的,面馆能伺候好他?</p>

那明月是得好好尝尝了,什么面这么好吃,还特意喊她来,兑迷魂汤了?</p>

比凌云先到的是程朝。</p>

程朝看见明月,凌云不在,她也懒得装,没好气的问,“我请云哥吃饭,你为什么在这?”</p>

明月在发现程朝的第一时间,就明白了凌云喊她来面馆的原因。</p>

这狗,明明是程朝请他吃面,把她喊来干嘛!</p>

“这里是公共区域,你管我出现在哪?”明月回怼道。</p>

虽然被凌云坑了很不爽,但是程朝这个人她也不喜欢,没有受气的理由。</p>

“呵,不过是我不要的人生罢了,也就只有你当个宝。”程朝眼底的冷蔑毫不掩饰。</p>

明月用看神经病的眼神上下打量了她一圈,开玩笑,哪个打工人没做过发财梦,一觉醒来成了富豪家的大小姐,京圈小公主,这样的人生在程朝嘴里,竟然成了她不要的垃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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