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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鲁格家准备给奴隶以自由的消息很快传遍整个小镇。
乔治很快就知道了些细节,现在正瞪着克鲁格。
卡尔.克鲁格被看的有点不自在:“汤姆说奴隶干活其实比佃农低…额…效率低,是的,效率低。”
“道理我都懂!”乔治点头,“问题的是~为什么不卖掉?然后再把地租出去?”
乔治家的奴隶并不比克鲁格的少,他很想知道为什么。
“不太容易。”
乔治皱眉:“?”
“汤姆说,当初买奴隶就是因为经常租不出去。”
乔治立刻就明白了。
小镇和镇外沿着南普拉特河向东一带,几乎全部都是自耕农。即便如此,沿河一带无主之地依旧多如牛毛。无非就是多跑几步路。
小镇最初的居民比如乔治克鲁格弗兰克等人,最初几年开垦的比较多。精力有限,又想粮食多多,所以招募了一些人来耕种,这些人几乎都是一无所有那种,有点产业的谁特么跑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当雇农佃农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问题在于,无主好地实在是太多了。
无论雇农佃农,省吃俭用干个一两年,就有点积蓄。有了买农具和牛马的钱,就有了开垦的资本。于是撂挑子不干跑去开垦自己的土地是必然的选择。
能开垦出属于自己的土地,为什么还要给别人打工?交50%的租子?于是那几年找不到人种地耽误农时就成了常态。
“让他们当佃户,就不会跑?”
“不会,汤姆说除了这里,美国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地。他们到任何地方,都会被认为是逃奴。最后依旧很可能会沦为奴隶,能跑到加拿大的是极少数人。”
这时的美国有很多废奴主义者,他们不是光嘴上说说而已,而是很有行动力的,后来他们之中还出现了一个圣人一般的英雄,至今美国依旧有他的雕像。
不过这是后话。
这个时期,帮助
奴隶逃跑,已经形成了一定气候。黑奴们奔向自由的道路充满血和泪。
有漂亮女奴每生下一个孩子就掐死,一共掐死了13个。有逃亡的黑人被被抓捕时,女人宁可抱着孩子投水自杀也不愿自己和孩子再受奴役。有黑人男子自愿为自己的女人接受残酷的鞭打,皮开肉绽,耳朵都打没了,然后立刻被卖掉,是个有原则和规矩的超大型“和平饭店”也不算太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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