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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摄魂怪痛苦得满地打滚哀嚎时,魔法部的职员虽然感到惊讶,但还能保持镇定;可是当摄魂怪在火焰中彻底灰飞烟灭,只留下一堆黑灰在地上时,所有目击者的表情都从惊讶变成了惊恐。</p>
从发现摄魂怪这一物种以来,第一次有人成功杀死了这种黑暗生物;从魔法学术角度来说,这是足以载入魔法史的事件。</p>
不过,现场的这些人显然都没有意识到这激动人心的事实;他们在意外和惊恐之外,更多地感到气急败坏。</p>
摄魂怪是魔法部的财产——魔法部的职员们大多有这样一种共识;虽然几乎所有巫师都不喜欢这些阿兹卡班的“狱卒”,但不妨碍魔法部充分利用并重视它们的价值。</p>
现在,有人当着魔法部众多职员的面,以私刑将三个摄魂怪被活活烧死了。所有人都看向在场职务最高的辛克尼斯,等着他拿主意;可不知为什么,作为众人目光的焦点,辛克尼斯却迟迟没有反应。</p>
摄魂怪被烧杀了不假,可具体能给行凶者安个什么罪名呢?</p>
辛克尼斯很为难;因为以他魔法法律执行司负责人的身份,但凡他一开口,就等于给事情定了性。偏偏这个事最难的就是定性。</p>
“呵呵……”林祐轻声微笑,沉吟的模样似乎在认真考虑对方的话,同时还挥手示意佛瑞斯特家族的三位雇员收起魔杖。这番举动似乎被魔法部的雇员们解读为妥协的信号,也让紧张的气氛有所缓和。</p>
虽然都是被“赫利俄斯之球”烧成灰烬,但摄魂怪和劣魔又有所不同。</p>
劣魔被烧杀后会呈现一缕缕黑烟,就像高温下升华的水汽,在极短时间内就消失不见,不留丝毫痕迹。摄魂怪却留下了一片黑色灰烬,就像高温煅烧过的骨灰;但灰烬数量极少,每个摄魂怪烧完了拢起来就那么一小撮。</p>
戈夫伯爵没有做任何争辩,反而平静地下达了逐客令。</p>
由此判断,摄魂怪虽然看着像腐尸,而且也被巫师们形容为恶魔,但实打实属于物质世界的一员,与地狱生物存在根本性差异。</p>
思来想去也想不出个稳妥办法,辛克尼斯急得直想揪头发。</p>
可是以佛瑞斯特家族的财富,不管赔偿标准定得多高,对人家来说都是九牛一毛。去年的时候对角巷就开始流传一个消息,说是佛瑞斯特家族与古灵阁深入合作,向妖精们出售了一笔价值三千万金加隆的黄金……</p>
林祐伸出阴沉木魔杖在“灰烬”中划拉,敏锐察觉到杖尖处传来轻微的魔力反应;于是心头一动,挥舞着魔杖看似施展“旋风扫净”,实则将“灰烬”悄悄扫进了次元空间。</p>
当然了,别的办法不是没有;以魔法部现行法律的粗疏、以及法律执行程序上的混乱,辛克尼斯有充分的自主权进行“自由心证式”的执法行动。</p>
辛克尼斯脸色微微一变,旋即强自镇定;“我坚持;到了魔法部之后,你会有辩护的权利和机会,佛瑞斯特先生。”</p>
那要是把摄魂怪当成某种被魔法部驯服,为魔法部服务的神奇生物呢?能不能将林祐定性为破坏公共财产?</p>
辛克尼斯既惭且怒,脸上肌肉抑制不住地抽搐;林祐只一句话就让他明白,他心里那些复杂难明的念头根本瞒不了人。被人轻易看穿想法带来的耻辱感顷刻间占领了思维高地,驱逐了本就不多的理智。</p>
林祐注意到所有魔法部雇员都抽出了魔杖握在手中,可他不仅不怕,反而出人意料地笑出了声:“辛克尼斯先生,我得提醒你一句;一旦你们挥动魔杖对我发起进攻,整件事的性质就变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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