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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行人刚一进入青田镇,便看到街道上到处张灯结彩,人来人往地异常忙碌。这里好像正在赶一个市集,人们天黑之后竟然还不散去。</p>
凌晨问秦沐云道:“这里天黑之后还这么热闹,是在过什么当地的节日吗?”</p>
秦沐云答道:“我们同是东海郡的,当地哪有什么特别的节日。这是晚市!这里靠近青阳城,经商贸易的人比较多,所以百姓生活过得比其他地方富庶。他们逢三、八是市集,初一、十五则是大市;大市早晚各一场,一直要到戌时更响才收市呢!”</p>
“哦,原来是这样。”</p>
凌晨基本一直都生活在齐阳城,这里以前只是曾经路过,却从来没有深入了解过。</p>
何辜道:“都是齐王大人治理的好处,否则百姓哪有这样的好日子。”</p>
凌晨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这家伙也有说好听话的时候。不过回想起来,只要涉及到王府的,他的话似乎都还算说得过去。</p>
凌晨对秦沐云道:“赶了一天,人和马都累了。这里你比较熟悉,我们先去找个客栈,把住的地方定下来,也好把马匹先存下来吃些草料。等完事再出来,你估摸着找个地方,让大家好好地吃一顿,填饱肚子我们就回去休息。”</p>
秦沐云点点头,便当先在前头引路。</p>
走在夜市中,他们这一行十三人、十三骑极为另类,顿时引来不少人侧目。但是这青阳城附近本就是往来的交通要道,各色人等齐聚,众人稍加关注后,也都不在意了。</p>
在路过一个生肉摊子时,凌晨的余光瞟到一事,倒是引起了他的兴趣。于是他放慢脚步,渐渐落到了队伍后头。</p>
只见肉摊之前,一个十一二岁的农家少年挎着个篮子,篮子上盖了一大块蓝底碎花布,正指着摊子上挂着的猪肉让摊主切。</p>
但是摊主拿着尖刀在肉上前后比划了多次,他却始终不满意,不是嫌大就是嫌小。</p>
“对,就是那里,再往上一点……不不不,你上大了,再退回来些……”</p>
他指挥了半天,摊主才终于从上头切下了二指宽的一小条。</p>
摊主擎着两条胳膊比划了半天,最后竟然才卖出去这么一小点,他顿时感觉自己被这小子耍了,心里的厌烦从脸上都能清楚地看得出来。</p>
他称都懒得去称,直接将那块炸豆腐块大小的猪肉往少年面前一扔,没好气地说道:“两个钱!”</p>
少年也不嫌他脸臭,拿起肉来丢下两个钱后,揶揄道:“贵倒是不贵!只是手艺太次。像你这种手艺,怎么做买卖?以后多练练,省得让迟爷花钱搭工夫。”</p>
摊主白了他一眼,往外猛挥着手道:“滚滚滚……穷鬼的买卖,谁爱做谁做!”</p>
到此处时,凌晨一行人已经走出去一段距离了。凌晨将这少年买肉的一幕都看在眼里,不由得微微一笑,暗道这是个有意思的人。</p>
这少年,是个扒手。</p>
而且还是个刀法奇高的扒手。</p>
就在方才他指挥摊主抬头切肉的那一瞬间,便从袖口中甩出来一把小刀,然后顺势在摆在摊子上的那只已经屠宰的大肥猪身上划了几刀,接着他拎起压在下方的那条腿,瞬间丢进了自己的篮子里,又把那蓝布盖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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