浊酒当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一十六章 一条敌船,第一次当海盗很紧张,浊酒当歌,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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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没有坐船出过远海的人,很难想象那种枯燥和惊心动魄。
现代的万吨巨轮航行于大洋,尚且提心吊胆小心翼翼,一直留意着气象广播和海情通报,唯恐碰上大风浪被打翻在海中,与之相比,就别提几百年前的明朝时期了。
夷州船队在这个年代虽然算得上庞大,但船队中,最大的那条镇远号盖伦三桅帆船,比起后世的巨轮来说也是小弟弟,那些号称大福船的跟班,就更不值一提了。
于是作为船队航行指挥的洪旭很实在的让船队按照已经被北上南下的贸易船只跑熟了的航线,靠着海岸走,而没有冒险直接穿过南海用最快的速度直奔马六甲。
靠海岸走的好处很多,比如可以及时从沿海的各处葡萄牙殖民地港口得到补给,也能很方便地修理航行中冒出来的各种船只故障,不过纵然如此,当船队在一个月后在海浪翻滚之间遥遥望见马来半岛的轮廓时,二十条福船只剩下十八条了。
“很不错了,真的运气太好了。”洪旭说道,站在舵盘的位置上,把着方向。他的皮肤被南中国海的日头晒得漆黑,都快要冒油了:“这条航线我曾经跑过两次,次次都差点送命,听海上的老人说,一只船队从大明过来到达南洋时能有一半的船剩下来,就该进庙向妈祖谢恩,感谢海龙王的照应。”
“.……是吗?”聂尘站在他对面,头顶上戴着一顶草帽,令他的皮肤看起来比洪旭要白一点点,他用千里镜了望着远处的陆地,随口说了一句。
“是啊,前面就是淡马锡,龙头,在这里绕着海岸拐一个大弯,再沿着海岸北上三百里,就是马六甲了。”洪旭看了下天上的太阳,估算道:“如果不起大风浪的话,我们这一趟远行就会平安到达,不会再有折损了。”
“呵,终于要到了,这船都坐得老子浑身发硬,屁股大点地方也没个去处,真是无聊啊。”颜思齐感慨了一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他刚从底舱上来,满手都是擦拭大炮后的黄油,伸过去在一块挂在舵盘下的麻布上擦了两下。
洪旭本在跟聂尘说话,等他发现时已经晚了,刚说出一句:“啊,颜大哥,那块布是我的衣服……”就见颜思齐已经把手擦干净了。
“嗯?你说啥?”颜思齐抬头,风太大,没听清。
“.……算了。”洪旭赤着上身,一手扶着舵盘一手拿起那件麻衣,欲哭无泪。
“原来这里就是淡马锡啊……后世,这里叫做新加坡。”聂尘放下千里镜,凝神看向几十里外的陆地,奇道:“这里的位置堪称关键,为什么不在这里开港筑城呢?”
“这里没有人气,离马来半岛上的大城太远了,最近的柔佛国也在两百里开外才有城池,红毛鬼都看不上这里,柔佛国也无心经营,当然也就没人在这边开港了。”洪旭解释道,他在去倭国之前,不但当过渔民,也曾经跑过海船,在杨天生、陈衷纪等人当中是航海经验最丰富的一个,比颜思齐都多,而一天到晚嚷嚷的施大喧,则连占城都没去过。
“原来如此。”聂尘过来之前,曾经做过功课,从与佩德罗的深谈中了解了很多南洋的地理文化,不过对后世的新加坡在此刻还是一片荒凉地的形势却没有料到,原以为,那么发达的新加坡应该已经成为像澳门那样的贸易集散地才对。
没想到还是一片礁石滩。
“怎么?你看上这片地了?”颜思齐笑道,斜眼瞥着聂尘。
他笑得很揶揄,完全是开玩笑的意思。
没想到聂尘竟然点点头,回头对两个人道:“是,我正有此意,你也觉得这里好吧?”
“嗯?”颜思齐一惊:“你认真的?”
“当然认真的。”聂尘把千里镜举起来,当棍子朝海岸上指来指去:“你们看,这一片岛屿密布,大多数都是小岛,但淡马锡主岛很大,比澳门岛大多了,岛上有山,就必然有淡水,可以住人,沿海多港湾,看起来有深水良港,能够停泊大船巨舰,加上扼守海峡出入口的优势,这就是天然的筑城地啊。”
“打住!”颜思齐忙道:“大龙头,你的想法很好,不过八字都没有一撇,这事等我们打完这仗再想好不好?”
“当然当然,我说得太远了。”聂尘也笑起来,把千里镜掉过来在手心里拍来拍去:“再有两三天,我们就到地方了,该做做准备,让他们把各自的船都收拾利落,也许上岸之前要先打打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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