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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怎么回事?您快说说,到底是哪里不对头了?”冯慕华立时来了兴致,这个年代的治安不是太好,帮派之间为了争夺地盘和利益发生火并是很正常的事情。只不过,这些帮派的成员十分复杂,有的是地地道道的黑社会,有的却是给日本人做走狗。</p>

“奇怪的地方在于射进死者身子里的子弹。”孙大富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虽然他知道这个屋里没有别人,但是出于多年的工作习惯,在说到重要的地方的时候,他还是会下意识地四处看看,随后又压低声音,继续说道:“根据我们的检验发现,打死死者的两枚子弹出自同一把手枪,是产自比利时的勃朗宁M1906。”</p>

一听到这句话,冯慕华的瞳孔不由地猛然一缩,作为军人兼职军迷的他自然知道这把勃朗宁M1906,这是勃朗宁公司生产的一把袖珍手枪,手枪全长只有114毫米,只比火柴盒长一点儿,比成年人的手掌都要小很多,就算是握在手里也不容易被发现,所以又叫做掌心雷,对面笑。</p>

后世著名的军事题材的电视剧《亮剑》里,楚云飞送给李云龙的那把小手枪就是这个型号。</p>

孙大富说的不错,这件事确实是有些奇怪。冯慕华虽然没有混过帮派,但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出于工作的需要,对他们也有所了解。这个年代是个乱世,枪支管理的很混乱,一般有点条件的人为了自保都被买一把配枪。帮派中的弟子挂枪的就更常见了,但是,一般情况下,帮会里的人都是挂驳壳枪,这种枪俗称盒子炮,不仅威力大,弹容量足,价格还很便宜,真可谓是物美价廉,关键的问题是,这种枪打起来还威风凛凛,十分能体现出本帮派的威仪。</p>

像这种袖珍小手枪一般的帮会成员是不愿意佩戴的,价格昂贵不说,弹容量只有六发,打着打着就没了,威力也不足,跟对方的盒子炮比起来简直就是玩具,若是跟人家当面对上,肯定是只有被吊打的份儿。</p>

实际上,喜欢这种手枪的人也不是没有,但是不是帮会的成员,而是另一群从事特殊工作的人,这群人就是间谍。</p>

当然,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那名死者是一名帮派的高级成员,对方为了专门暗杀他而专门买了这支造价昂贵的手枪。</p>

侦查工作是十分细致的工作,容不得一点儿马虎,任何一个细微的可能性都不能放过,要么去求证,要么去排除,所以,冯慕华还是谨慎地问了孙大富一句,道:“孙叔,那名死者在帮派中的身份怎么样?是不是有人专门为了对付他而买的这把手枪。”</p>

孙大富也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早就把那名死者的各种信息摸清楚了,摇了摇头,面色凝重地说道:“可能性不大,死者这是一名普通的帮众,没什么地位,不值得对方如此处心积虑的对付他。”</p>

如此一来,凶手的身份就很耐人寻味了,当然,并不一定说只有间谍才会买那把勃朗宁M1906手枪,理论上谁都可以买,但是这把手枪是间谍们最喜欢用的手枪,这也就是说,那名凶手,很有可能是一名间谍。</p>

虽然只是一个猜想,事后也可能证明是自己胡思乱想,但是搞侦查工作的,有一丝丝希望,就得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就算事后证明自己是白忙活也不亏,最起码是排除了一个隐患。</p>

但是,万一对方真的是一个日本间谍,那若是因为自己的这一次麻痹大意而逃脱了,那自己就是严重的渎职行为,是对国家和民族的犯罪。</p>

于是,冯慕华立即站起身来,将自己的手枪和匕首带好,穿好衣服,对孙大富道:“孙叔,事不宜迟,咱这就去现场。”</p>

“好。”孙大富到这里来就是搬冯慕华这个救兵的,听到他这么说,自然没有二话,站起身来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跟着冯慕华走了。</p>

孙大富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还将正在吃饭的姑爷带走了,文家的人一看就知道又出事了,但是他们都知道二人工作的特殊性,谁也没有多说什么。</p>

还是那句话,都习惯了。</p>

自从升任分局长以来,孙大富也有了自己的配车,只不过他不会开,年纪大了又不想学了,所以就在分局内专门找了个人给他当司机。</p>

冯慕华还是喜欢自己开车,这样以来,自己临时有事要走一下也很方便,于是几人就分别乘坐两辆车,向命案现场疾驰而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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