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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就是江湖。</p>
............</p>
日子继续过。</p>
那位说书人走了。</p>
我曾远远看过一眼,他走在那位女枪神的身边。</p>
那位仙子的眼神......变得与以往不同呢。</p>
哈~没想到那位说书人原来也是大人物。</p>
也只有这样潇洒不羁又有才华的人才配得上那位女枪神吧。</p>
我打了个哈欠,照例晚上出门练剑。</p>
练完剑后,我听到有人在悄悄说着事情。</p>
这种地方经常有人说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我也习以为常了。</p>
毕竟是江湖嘛。</p>
可我却听到他们提到了“女剑仙”。</p>
于是我停下脚步,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p>
原来他们打听到那位女剑仙要和说书人一起外出游览,他们要找机会给他们下毒。</p>
我没有说话,只是记住了他们的样子——他们是客栈的三个住客。</p>
第二天,我磨亮了满是锈迹的破剑,将它藏于腰间,一如既往的当一名跑堂的店小二。</p>
那天晚上,他们照惯例要了酒菜回屋里吃。</p>
我照惯例端着酒菜为他们送进屋内。</p>
很奇怪,原本一直跳的飞快的心脏,却在进门的刹那安静下来。</p>
也许我是天生的剑客,我练了数年的那一招,便是为了今天吧。</p>
果然,他们没想到一个店小二竟然会剑法。</p>
我偷袭杀了一人。</p>
但终究,我是个只会一招的店小二。</p>
见两人拖着尸体离去,我躺在血泊中,却并不觉得难过。</p>
原来我一直都身处江湖。</p>
也许那位女枪神和说书人的故事中从来不会有店小二的存在。</p>
但能与你处在同一个江湖,店小二......也心甘情愿。</p>
PS:忽然想写一个店小二的故事,就是这篇了。</p>
灵感来源有B站鬼畜的白展堂之歌,还有B站改编翻唱的一首歌的歌词。还有上架那天一位舵主在评论区的那番留言。</p>
最后推本书吧,《我真没想出名啊》,作者巫马行。是一本略有些的奇特风格的文娱作品。</p>
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p>
码番外纯属码字累了的时候调整状态休息用的。</p>
番外已码完,我接着码正文去了。</p>
告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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