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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柠有两个浪博号。</p>

原来的那个是柠柠一号的,她没有继续用,后期自己注册了一个。</p>

心细的人能够看出来,这个号就是戚柠的。</p>

但是粉丝们哪里管这个,冲到她的浪博,开始了铺天盖地的辱骂谴责。</p>

甚至还有所谓的路人,打着公正的口号,说戚柠哪哪有问题。</p>

明眼人都知道,“下场无路人”,真正的路人是不会以“公正,有一说一,个人观点”来阐述自己的想法的。</p>

路人纯粹的就是看热闹,从不会轻易发表自己的观点。</p>

路人有可能连瓜都啃不上,这个瓜就烂到地里了。</p>

路人看到瓜,大概率是和身边的现实朋友聊上几句,在网上打几个字都嫌累。</p>

然后,两家工作室就戚柠的言论,直接甩来了一张律师函。</p>

罪名就是“造谣”。</p>

【你行你上啊。】</p>

【演技差?两人都是新人好不好,现在的人都是道德模范吗?】</p>

【有一说一,俩人的演技的确不算好,但是作为新人,他们真的很不错了,至少我没有出戏。】</p>

【某些人还真是张嘴就来啊,说别人演技差,你又算个啥?】</p>

等戚柠接到宋烟电话的时候,这才知道自己被这两家的团队给发了律师函。</p>

并且因为这两张律师函,她直接被人顶上了热搜。</p>

她的浪博名字是【星盟之主】,好吧,名字很嚣张,非常嚣张。</p>

至少比起“某某明星的小娇妻”要容易实现的多,对吧。</p>

【星盟之主:别发律师函,没用。直接邮寄法院传票。】</p>

可以说要多刚有多刚了。</p>

【星盟之主:《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步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我说你们俩演技差,这是事实,并非捏造。】</p>

【星盟之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虚假报警,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一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报假警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星盟之主:你们可以起诉我,我等着。动不动就甩一张律师函,吓唬谁?演技差还不让说,谁惯得你们这些臭毛病。】</p>

全网因为【星盟之主】的四连发,陷入了短暂的寂静。</p>

两家顶流小鲜肉和小花的团队,已经懵了。</p>

他们觉得自己的脑容量,不太够用。</p>

以往别家的团队发布律师函,道歉的道歉,毫不含糊。</p>

怎么到了他们这里,这位网友居然如此刚。</p>

的确,单纯的发布律师函并没有用,法院传票才是硬道理。</p>

关键的一点来了,这件事真不足以让他们劳烦法院。</p>

他们就是起一个震慑作用。</p>

现在好了,没有震慑住,反而让自己这边落得一个有苦难言的下场。</p>

他们也知道自家的艺人演技差,可这不是刚出道嘛。</p>

总得给新人一个崛起的机会。</p>

第一部戏,就被人如此的下面子,搁在谁的身上能高兴的起来。</p>

为了自家艺人的路能一直风光,对于这些言论肯定是要加以引导并制止的。</p>

可惜,没用。</p>

【我们家清清演技的确不太好,但是她是个新人,希望广大网友能给她一个学习的机会。】</p>

【哟,自家拆台了?律师函都出来了,这是让人给学习机会的态度?明明就是不让其他人开口说话。】</p>

【想学习就私下里学,别拿着别人的作品当磨刀石。《温柔时光》可是我高中时期的最爱,就毁在这俩人手里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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