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雪前写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零九章 对决“弗老大”,我们来打兄弟篮球啊,初雪前写诗,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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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还没开打,联盟就已经把二人的对决炒热了。
史蒂夫·弗朗西斯是一个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他出生于犯罪之都—马里兰州的塔克玛,距离华盛顿只有半小时的车程。
弗朗西斯第一次“触球”是他9岁那年,他的一个小朋友带他到当地的男孩俱乐部,在那里他第一次看到了真正的篮筐是什么样子的。他吸引了俱乐部里的篮球教练托尼·朗利,托尼邀请这个貌不惊人的小朋友来他的球队训练,从此弗朗西斯踏上了篮球之路。
弗朗西斯进攻破坏力十分惊人,无论是对敌还是对己。靠着超凡脱俗的身体素质进攻,比起投篮,他更善于突破。技术和身体素质结合完美,可以将漂亮的街头篮球的CROSSOVER运用到NBA当中,一旦突破到禁区杀伤力巨大,侮辱对方大个球员的好手。
他的球风十分彪悍,不惧怕和内线肉盾直接对话。作为控卫,最为人诟病是个人攻击**太强烈,个人进攻为主,传球为辅。
尽管和进攻一样,弗朗西斯的防守技术并不扎实,但无敌的身体素质加上积极的防守态度,让他基本能在和所有控卫的一对一对话中占据优势。但他防守过于积极,这种积极有时候能让他盖掉比他高30厘米的大个,更多的时候是会使他陷入犯规麻烦。
卡莱尔却不打算在这场比赛中让卡特和弗朗西斯对飙,完全没有必要,勇士整体实力远超火箭,能够轻松赢球,何必去自寻烦恼。
“杰克,如果今晚的比赛让你和弗朗西斯对位,你有没有信心防死他?”
吴迪莫想了想,平淡道:“我会防突破为主,利用身高、臂展优势干扰他投篮。不过我和他对位,是不是有点欺负人?他毕竟只是一个新秀。”
“你居然会同情对手,这可不像你过往的性格。”卡莱尔笑道。
吴迪莫微微一笑,并没有回复,难道说自己前世很喜欢大伤前的弗朗西斯的球风吗?
卡莱尔接着说道:“我今晚想让你全力进攻,咱们背靠背,其他人体力都有问题,我想要赢得轻松一些,避免出现伤病。”
过度疲劳很容易出现大规模伤病问题,勇士打法激进,跑轰战术本身就对球员的体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里克,如果不了解你的为人,我还以为你和这个榜眼秀有仇呢。”吴迪莫笑道。
“我的工作就是找出对手的弱点,压制住对方箭头人物的发挥。”卡莱尔意有所指道:“如果将来某一天咱们成为了对手,我也会想方设法找出你的弱点,限制住你的发挥。”
吴迪莫大笑道:“里克,如果将来我们成为了对手,估计你会非常非常头疼的,因为到了那时我将变得更加完美。”
“哈哈,那咱们拭目以待!”卡莱尔自信道。
通过这次简短的对话,吴迪莫知道合同到期后卡莱尔离开已经成为了必然,还有两个赛季,他必须物色新的教练人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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