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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现实中——倒数</p>

布里克瑟姆港口。</p>

阳光从白云中流溢而出,在地面洒下斑驳的光影。</p>

金姆起个大早。</p>

他打开车库,将汽车上落满灰尘的防风罩扯掉,坐入那辆黑色的菲亚特。</p>

仪表盘亮起光。</p>

金姆将汽车开过庭院。</p>

但当他驶出大门口时却突然顿住。</p>

——一个像乞丐一样的家伙站在那,将路堵得严严实实。</p>

沉默片刻。</p>

他摇下车窗,探出头皱眉问:“你怎么来了?”</p>

“来看一个许久不见的老朋友。”</p>

约翰笑笑,张开手,将口中烟蒂扔在地上,用脚尖碾灭:“别这样嘛!我们久别重逢,要不要来个热情的拥抱?”</p>

说话间,他最后一口淡薄的烟圈从嘴角溢散,白雾在微风中飘渺,将复杂与惆怅掩在轻纱后面。</p>

看到这张装模作样的脸,金姆难以抑制地露出厌恶表情,冷淡地升起窗户。</p>

“抱歉,我和你不熟,也没时间陪你叙旧。”</p>

金姆转动方向盘。</p>

被踩下油门的汽车猛地向前窜去。</p>

“欸?等一下!”</p>

约翰连忙避开,将手掌卡在车窗缝隙,陪笑道:“给我两分钟!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p>

“没兴趣。”</p>

金姆斜眼看着跟住车在跑的老家伙,拿起一旁的打火机,凑向对方伸进车内的指头。</p>

“FUCK!!嘶~嘶!”</p>

约翰破口大骂,被烫得一哆嗦,痛叫着将手掌收回。</p>

旁边的车窗立刻合严,油门到底,全力运转的发动机将他瞬间撇下。</p>

在汽车消失之前,约翰青筋暴起,冲前方大声吼道。</p>

“我要说的事和艾伦有关!!”</p>

嗤——!</p>

轮胎与石板路摩擦出焦糊味。</p>

金姆停下车,面色阴沉地从车上下来:“你想说什么?”</p>

约翰跑过来,被尾气呛得咳嗽几声,捂住口鼻:“你想带艾伦去医院对吧?相信我,现在有另一件事更值得我们去做!”</p>

金姆凝视他片刻,声音冰冷:“上车吧,我给你五分钟时间。”</p>

约翰贼笑一声,率先绕过对方坐上副驾驶,却被突如其来的鱼腥味熏到瞬间上头。</p>

“唔……该死!你都不放香薰吗?车里怎么这么难闻?”</p>

“几个月前用它运输过鱼获。”</p>

金姆解释一句,坐回驾驶座,用手指敲着腕表的玻璃壳。</p>

“你还有四分钟时间。”</p>

约翰抓抓头发,措了半天词,他慢慢说道:“我想……你应该也清楚,布里克瑟姆发生了一些普通人无法理解的事情。”</p>

“你也知道?!”</p>

金姆有些意外,上下打量他:“这件事和你有什么关系?”</p>

约翰干笑一声,坦白说:“实不相瞒,其实我也是个混血种,和那个叫凯撒的年轻人是一个地方出来的……呃,你知道混血种的意思吧?”</p>

“混杂有爬行类血液的人类,对吧?”</p>

“……差不多。”</p>

约翰尴尬地摸摸耳垂,小声嘟囔:“听你说的话,怎么感觉我是从印度那边生出来的奇葩物种。”</p>

金姆抢到什么,用手指拨弄方向盘侧的拨杆。</p>

白昼下的石板交替闪烁不明显的远近灯光。</p>

他深吸口气,突然有些愤怒,又有些鄙夷。</p>

“所以,你就是靠这种卑鄙这手段,才在十年前赢下和首领的约战?”</p>

“嗨,陈年旧事了还提它干嘛?”</p>

约翰脸皮一抽,耸耸肩,将头靠在凸起的背椅上。</p>

“欸!我告诉你,海曼可知道这茬事啊……他自己都认了,你就别在这瞎操心咯。”</p>

金姆面无表情。</p>

他伸出手,从上衣口袋里摸索出半包烟。</p>

叼在嘴里,打火点燃。</p>

熟悉的味道划过喉管,又窜入鼻腔,隐约间还能咀嚼出清淡的薄荷味。</p>

金姆看着掌心里烟盖上那皱巴巴的金色双头鹰国徽,莫名笑了声,用手指将图案一点点抚平。</p>

——Sobranie。</p>

他从小到大唯一吸过的香烟。</p>

同样……</p>

也是那个男人最喜欢的品牌。</p>

将不规则的烟圈全吐出来,金姆摸着烦闷的胸口,总觉得那里浸润有整整十年的郁气。</p>

烟雾慢慢将空间填满。</p>

狭小的车厢里。</p>

只剩两双陷入迷茫,与回忆中的眼睛……</p>

……</p>

世界就是一本巨大的群像小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p>

如果让时间线再往前推15年。</p>

布里克瑟姆就是最标准的黑帮电影。</p>

金鹿帮盘踞港口,扎根渔业,借助旅游业火爆的人流东风,以及疯牛病疫情后鱼货价格上涨的红利,疯狂扩张,频繁涉猎其他产业,插手参与德文郡最大的毒频贩卖运输行业。</p>

(保存在金鹿帮的下水道详细地形图,就是出于最后一个目的探索清楚并记录的。)</p>

而将这个本为了合作捕鱼成立的帮派带到巅峰高度的功臣,是一个叫做海曼布兰特,有着金子般头发的雄伟男人。</p>

那是帮派上一任首领,也是有史以来最让人印象深刻的首领。</p>

他英勇聪慧,绅士优雅,极富有冒险精神。可他同样无法无天,肆无忌惮,从某种程度来说又冷血残忍。</p>

而他声名鹤起的第一件事——</p>

是在1993年帮派扩大与其他势力的摩擦间,带领一众敢死队携带检测心跳的烈性炸弹,身先士卒经历一场凄惨的血战后,逼迫对方就此低头并成功身退。</p>

但就像英雄漫画里传奇人物的宿敌一样。</p>

海曼布兰特也拥有一个与他纠缠不清的对手——刚40岁出头,年富力强的约翰史密斯。</p>

虽然布里克瑟姆本地的警察势力非常糟糕,但约翰总能凭借来历不明的情报支持与高人一等的身手水平,将金鹿帮的交易搅成一团乱麻。</p>

不过和漫画的结局不同。</p>

现实中,势单力薄的个体总是难以笑到最后。</p>

于是。</p>

一个庞然大物!</p>

就这样在十年之内诞生了。</p>

无数人对此向往或忧愁,会因为其一个简单的决定辗转反侧。</p>

但是。</p>

当时间跳转到1999年,却发生一件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转折点。</p>

这是金鹿帮势力膨胀到最巅峰的一年。</p>

就在他们准备沉淀消化一段时间的时候……</p>

一封信,被突然寄到海曼布兰特的手上!</p>

那是约翰寄来的挑战信。</p>

他在信上说——</p>

9月13日,也就是三天后的凌晨三点,他会在码头南边的沙滩上,等待海曼布兰特过来。</p>

如果海曼赢过他,那从此之后,他不再过问金鹿帮任何事情;可如果他赢了,则希望金鹿帮就此解散。</p>

很儿戏!</p>

甚至让人啼笑皆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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