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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夕阳的红光顺着北窗而入,沈梅棠感觉坐在此处安静的读书,令她的心情很是舒畅跟惬意。
油然而生的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自在的感觉,就仿佛是回到御尚书院中读书的时光,变得了无牵挂又一身轻松的感觉。
自打匆匆离开了书院,开始这参选太子妃以来,许许多多的事情纷至沓来,喜悲参半,还从来没有今天在此读书轻松舒畅的感觉。
或许是她久未读书,此一时,抱着书本的她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又或许是此处过于清静,万卷藏书却无有人读的原因吧。总之,她好像是发现了一处宝藏一般由心往外的喜悦。
伴随着轻微的响声,刘公公在前,灰兰跟玳瑁紧跟着入得室内,沈梅棠合上书本,起身道“谢过刘公公。时间过得飞快,日落西山,不便打扰了。”
“这位棠主,莫客气。明个儿,再来。”刘公公微笑道。他的沙哑的声音,好像变得清透了许多。
“明个儿我要是再来,会打扰到您吗?”沈梅棠问道。
“何谈打扰,恐怕我请还请不来像棠主这般喜爱读书之人呢?这万卷的好事,总得有一个人来看,才是啊!”刘公公说着话,抬眼往楼上看了看。
“那好,有时间我就过来。多谢刘公公。”沈梅棠微微躬身道。
沿着小路往回走,渐晚的天色,云彩与飞翔在天空中的鸟儿,皆被渡上一圈金边,秋风带着阵阵的凉意吹拂着黄叶沙啦啦的作响。
与来时心情相较,沈梅棠的心情豁然开朗,好了很多倍,她觉得她找到了一处好地方,至少可以安静的读书,有读不完的书。
灰兰跟玳瑁自是跟刘公公相处得很愉快,觉得时间过得飞快,二小姐姐才读了一小会儿的书,天色就渐晚了。好在,明个儿,以至于从明个儿起,随时随地的都可以到此处来,很是高兴。
路过那一处百鸟齐鸣的园子当中,绕到前面,果然见圆拱形的门上写着‘理当园’三个大字儿,字体与‘理当书阁’一般无二,皆出自一人之手。
沈梅棠酷爱写字,而且她的字写得极其的好看又不失刚劲儿,可以说有骨有肉,舒朗纤细。虽字体偏瘦,却别具一格,不失风姿绰约。
说来写字儿这件事,大半也在先天,非是后天之临摹、练习之所能也。
沈梅棠自小会写字之时,她就能坐在板凳之上,写一天的字。而跟她一般年岁的孩子,都还不会拿笔,更坐不住板凳。
那时候,她还没有识得太多的字,认得的跟不认得的全都在认认真真的写,一撇一捺,有板有眼,却又有着自己的个性。
沈长清这位极其低调的大才子,在书法的造诣上不浅,要不他怎么那么视沈梅棠为掌上明珠呢?皆因沈梅棠先天就聪慧过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琴棋书画,通的人很多,但精的人却极少。
莫说四样皆精,哪怕你只将这一样弄得个精,也就很不容易了。恐怕是要付出常人几十倍,百倍的努力却也未必,此话放在后面慢慢说。
要说令沈梅棠青睐的字体不多,沈长清自是不用说,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看着他爹教习她写字,父女俩的字迹多多少少的有些个像。
另一个人的字体就是让她刻骨铭心的六一大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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