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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养父母不是拐卖儿童的罪魁祸首,如果他们不虐待买来的儿童,真心真意的将小孩养大,本来就可以酌情减轻甚至不追究刑事责任,反而,一味的追着养父母不放,只会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让本就存在的社会问题更加大。”
“虽然养父母是有错,但是人家这十几年对孩子也挺好的,孩子都有感情了,哪能说舍弃就舍弃,只能说养父母法律意识单薄吧。”
“孩子对养父母是有感情的,人最重要的就是感情,难道养父母犯罪就让孩子丢掉养育之恩吗?支持孩子的善良品德,支持养恩大于天。”
“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受处罚天经地义,但养父母悉心照料孩子这么多年,怎么能说是犯罪呢?”
“养育之恩也是恩情,希望亲生父母下辈子做个合格的父母,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孩子丢了去怪这个怪那个。”
“就是,连自己孩子都看护不好,还是别当父母了。”
“楼上这意思,是觉得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也有错了?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有时候坏人就在你身边,你防不胜防,只要所有人不偷不拐不卖,人家小孩子就在那里,谁也拐不走。”
“什么叫养育之恩也是恩?什么叫养父母?孩子难以接受可以理解,但不要混淆概念,犯罪就是犯罪,不能因为偷人家孩子养了十几年他们的罪行就可以被所谓的养育之恩抵消,如果所有的买方都可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享受天伦之乐,那么以后人口买卖只会越来越猖獗。”
“养育之恩很伟大?养恩大于生恩?那么亲生父母又做错了什么?他们又不是自愿把孩子卖了的,这种说辞难道不是在为买方的犯罪行为找借口吗?难道不会让人觉得拐卖孩子根本不是犯罪而是在做好人好事?在纵容犯罪?因为买方即便多年以后被揭发,他们也不会被追究责任,孩子也不会走,依旧孝顺他们而责怪找了自己十多年的亲生父母,我认为拐卖儿童罪恶最深最摧残人性的一点,就是被拐儿童甘愿认贼为父,认害为母,这明明是一种扭曲人性的社会现象,怎么还反倒值得赞扬了?”
还有网友讲述了自己的故事,希望以此让余枫知道,从买卖人口事件发生的那一刻起,他的养父母就已经在犯罪甚至是杀人造孽了。
“看到大家为这件事吵的不可开交,就说说我自己的事吧。”
“我是个女孩,出生于一个腐朽落后的封建大家族,这个大家族延续着男尊女卑、父权制、嫡长子继承制的传统观念。”
“是的,你没看错,直到21世纪的今天,我们的国家仍然有这样的封建陋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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