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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道:“那就喂他喝魔血!”

拉米亚说:“住手,那会让他变成尸鬼的。”

我嚷:“就算变成尸鬼,也好过输给那个老头!”

拉米亚叹气说:“你就别添乱啦。”

我眼珠一转,计上心头,正色道:“是了,这个博思泰特斯肯定就是幕后黑手!”

他们颇为惊讶,诺曼问:“剑圣,你有什么证据吗?”

我说:“最不可能的人,往往就是凶手。这句话适用于百分之九十的侦探小说。这个博思泰特斯的伪装很完美,但,正是这完美,让我看破了他的把戏。”

瓦希莉莎说:“你怎么不说路人甲乙丙丁更有可能?之前落败的那些家伙不也看起来人畜无害吗?”

我其实是想他们调查这老头,一调查可能就是三、四天,有这段时间,足够弥尔塞痊愈,莫说痊愈,就算让尼丽怀上小伯爵只怕也足够了。到时候,我再化作圣徒,趁博思泰特斯下楼梯的时候推他一下,让他摔得半身不遂,甚至一命呜呼,弥尔塞的大事就算成功了。

有人会觉得我这计划破绽太大,第一,博思泰特斯是顶尖的念刃宗师,怎会被楼梯绊死?这定会惹人怀疑。第二,博思泰特斯最后的对手正是弥尔塞,就算猪脑子也会猜测是弥尔塞暗中下的手。

可事到如今,再卑鄙的手段也不为过,再大的漏洞也不要紧。因为比赛只剩最后一局,一旦决出胜者,木已成舟,想反悔也没用。届时,弥尔塞成了公爵,凌驾于法律之上,哪个不要命的胆敢查他?就算其余隐士觉得不对,可他们敢直接与我朗基努斯对着干吗?嗯?如果他们不想破坏我们两家之间的良好关系,只有默认弥尔塞上位。

瓦希莉莎说:“很遗憾,你的证据不成立。请别再混淆我们的视听,浪费我们的警力了。”

我怒道:“浪费警力,胡乱调查的不正是你吗?”

诺曼笑道:“我倒希望博思泰特斯是凶手的老大,他的举动富有正义感,挺侠义豪迈的。如果他成了隐士,与我们平起平坐,那桩凶杀案反倒会成为他的功绩。”

我急道:“正义感?正义感能当饭吃吗?我们需要的程序正义,而不是结果正义,只有程序正义了,才能更好地维护权杖与诸位的统治。如果一个人能肆意妄为地践踏我心爱的剑盾会的法律,那我对亲亲剑盾会的忠诚与爱护,可就要大打折扣了。”

波德莱尔笑道:“剑圣,你一黑棺的公爵为何会对剑盾会效忠?我怎么觉得这话听起来怪怪的?”

我说:“这有什么奇怪?我是个博爱而和蔼的人。这样吧,我现在就去逮捕这个博思泰特斯,由我亲自审问,必然能让他屈打成招....不对,如实招供。”

娜娜说:“怎么个审问法?就像你对待巴提克斯那样?”他们都听说过这事,闻言大笑不止,这群吃人血馒头的混账东西!这件事我完全是被冤枉的!

我气往上冲,可又不得不保持冷静,我得在规则之内施展权谋,怎么说也要为弥尔塞拖延至少一天。

我说:“你们带我去见权杖,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待着挺可怜的。我们去陪他,看我用是三寸不烂之舌让他明白剑盾会之内存在多么大的隐患。”

瓦希莉莎摇头道:“权杖大人不会见你,即使见了,也不会听从你毫无根据的蠢主意。”

我摆出扼腕痛惜的表情,说:“你们现在就举行决赛,将浪费多么大的商机?你们想过吗?”

他们问:“商机?”

我说:“首先,你们可以利用这机会,在街上卖印有两位决赛选手签名或者照片的T恤或大衣。

其次,你们可以开通投票,让所有本撒居民——不,所有剑盾会居民为自己喜爱的选手捐钱捐物,如果某个选手人气高,收到的财物多,就能在比赛当天的赛场上悬挂他的大幅头像海报,更能让他的支持者获得专属大礼包。

第三,你们可以招标,让本撒的商人竞标购得在诸神殿斗技场宣传自己产品的绝佳机会,更可以让两位决赛选手成为他们的独家代言人。

再然后,你们可以不断抛出话题,比如弥尔塞的未婚妻尼丽和博思泰特斯的姘头为胜负之事撕逼吵闹,大打出手。这种种热门话题先炒作一个礼拜,随后,借着热度,暗中派出人员,创立两位选手的粉丝团,用邪教洗脑般的方法让这些粉丝死心塌地,为两位选手掏空家里的一切。

根据如此妙计,在短短一周之内,我保证你们可以赚得十亿银元,这还是至少的,还不算政府能获得的税....”

我唾沫横飞地传销我这绝佳妙计,拉米亚趁我不备,一拳砸晕了我,将我拖出了包厢。她的攻击可以无视我的护甲魔抗造成暴击,真是全无道理,由此也可见此书的不平衡与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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