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51章 格式化,我是杀毒软件,懒鸟,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三天三夜之后,风雪将半跪在先民拳峰上的慕少安化作一尊冰雕,在他的披风掩护下,那原本只有米粒大小的信仰之火已经成长到核桃大小,而这已经是吸收了此地古战场数千年来不朽英灵意志的结果,毕竟,距离那些先民战士战死于此的时间太遥远了,能吸收到这么多,完全是因为这附近乃至整个世界都没有类似的规则来包容这些不朽英灵。
不过这已经足够了,按照正常的途径,慕少安接下来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他正好趁着信仰之火刚刚具备大致雏形,但还未形成神格的时候将其吞噬融合,从此以后,那种不朽法则就将与他合二为一,只要能继续不断壮大,他完全可以成为掌控这一部分世界法则的神祗,他会拥有旁人无法想象的力量,而且他这个神祗将会与其他神祗不同。
因为不朽法则是完全独立于混沌规则,所以,他是不会被混沌规则困在某个世界里,而是可以游走于整个混沌基地。
那样的话就厉害了,试问哪个世界里没有炮灰战士,没有无名的小兵,他们个体实力虽弱,但架不住数量是最多的,这点点滴滴的信仰之力汇聚起来,成就会达到何种程度慕少安自己都不确定。
第二种,他并不完全融合吞噬不朽法则,而是选择类似曹操那样,来个挟天子以令诸侯,这样一来虽弱没有第一种那般好处多多,但细水长流之下,他未来同样大有可为。
最后是第三种选择,那就是完全放任不朽法则,令其自行生长,而他自己,则甘愿退居幕后,不分享半点好处。
对于这三种选择,慕少安想都没想就有了答案,没错,他选择第三条路,他不会占有吞噬不朽法则,虽然这是由他自己亲自创造出来的。
原因很简单,如果他选择前两种方案,那他和那些大人物,一将功成万骨枯的英雄有什么区别?
那他创造不朽法则又有什么意义?
只是成为他个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为了攫取某种身份的工具?
这是对那些无名不朽者的侮辱!
是对那些喊着天堂向左,战士向右,慨然赴死的同袍们的侮辱!
他慕少安也只是其中一员,而永远不会凌驾你们之上。
没有人是神祗,这也不是高高在上的法则。
或者这不朽法则永远也改变不了老兵们的凋零,战士的泣血,但至少可以保存我们的勇气,保存我们的信念,以及灵魂的归处。
缓缓站起来,慕少安抽出长刀在自己左手掌心里割了一刀,然后任由鲜血落在下方跳跃不休的信仰之火上面。
“我将献祭我的鲜血,我的力量,我的勇气,我的执念,我的梦想,我的快乐与悲伤,以此作为对不朽法则的守护,自此以后,无论我是否自由,无论我与谁为敌,无论我的身份贵贱高低,无论我所行善与恶,卑劣或正义,无论我是客死异乡还是死得其所,无论别人怎么评价,只要我还能用最后一丝勇气面对死亡,那么请给我的灵魂以一席安息之所,老兵不朽!”
慕少安说完,收刀入鞘,右手成拳,击于左胸甲胄之上,这一刻他心中宁静的同时,也有一种神圣感,因为他一直以来都是以此为信念的,今日这祭言,绝无半点敷衍。
铁甲铿锵,烈风凛冽,那团信仰之火突然无声爆开,笼罩方圆十米之内,然后一个虚无的人影逐渐成型,与慕少安有七八成的相似,连衣着武器都神似无比,那一身重甲更是千山重甲的翻版。
慕少安与其对视,很快就明白过来,不朽法则初具规模,按照正常的程序,应该是出现神格的,或者是世界意志时候。
但慕少安这个创造者选择放弃这种权利,这种行为自然也会影响到不朽法则,毕竟他不要好处是他的事情,但若是说他的一言一行不会影响不朽法则,傻瓜都不信。
所以自然而然的,这不朽法则同样也不会有神格诞生,或者是自主意识。
在这种情况下,不朽法则就自动生成规则守护者,而且也自动出现规则属性,慕少安现在作为创始者,是有一次可以修改这规则属性称谓的机会,但一旦过了这个村,就再也没有这个店了。
这种事情他当然有兴趣,而且是满满的恶趣味。
因为他知道,既然他不会融合不朽法则,那么这个法则迟早会与混沌基地的主规则合并在一起,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个不朽法则也是从人类文明起源的,脱离了主干,那只能真的变成邪神了。
值得一提的是,混沌基地的主规则,不代表就是主系统化身,这个主规乃是当初盘古,女娲,三皇五帝,宙斯哈迪斯,普罗米修斯这些传说中的存在留下来的。
在这种情况下,留下一些类似于‘慕大爷到此一游’的记号,让那个老太婆一脸郁闷却无法更改,这还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很快,慕少安就将这不朽法则的属性称谓修改完毕。
名字:不朽法则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