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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地方环境优美,游人比较多,治安较好,打球的多是和他们一样13-18岁的青少年。
他们只打3v3,10或者15个球,短平快,在很短时间内就能分出胜负。
因为甘国辉的体能是短板,打全场或者太长时间他吃不消。
陈星喜欢挑选一些看起来水平不怎么样,但自视甚高的家伙。
这些人如果看到甘国阳是个2米多的黑人,大概率不敢接这样的有偿比赛。
偏偏甘国阳是个高瘦的黄皮肤,外加一個戴眼镜的瘦猴和感觉不怎么会运动的小胖。
三个华人面孔出现在篮球场上,就好像草原上出现了大肥猪,虽然肥大,可在鬣狗、野犬眼中都是美味的食物。
只是他们没想到,这里面领头的并不是肥猪,而是一头狮子。
甘国阳在半场3v3比赛中的防守影响力超乎这些业余青少年选手的想象。
水平糟糕一些的家伙,在球场上除了靠远距离跳投,根本就没办法得分。
甘国阳在防守中展现出了超越年龄的狡诈,他很善于利用自己的封盖、力量还有语言来摧毁对方的心理防线。
当然,他不会像那些黑人一样喋喋不休,他的英语水平一般没有那么多词汇,但他总能精准击中对手,在心理和球技的博弈中占据上风。
他学习能力非常强,短短一周时间,街头的那些小把戏他都能玩的七七八八,在对抗不强的情况下几乎可以完成各种技术动作。
在球场上他从不炫耀,也不会大喊大叫,他内敛但并不低调,而是将情绪和能量汇集起来,给对手致命的一击。
十几场比赛打下来,他们竟无一败迹,很快攒到了足够的钱,可以报名参加弗兰克-阿洛克的“Exbasketball”夏令营了。
其实在旧金山,或者说整个北加州地区,优秀的篮球训练营有很多,不用非跑到奥克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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