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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宝刀
丁怀仁如愿撤了下去,张水子的奇兵队却接到了留守的命令,丁怀仁大为错愕便破口大骂起来,大骂上官不近情理,在丁怀仁的尖刺咒骂声中,张水子瞧也不瞧便将那纸军令搓成一团,丢掉了,又趴到那块大石头上晒太阳,手脚摊开趴着的瘦小男人活像只乌龟。
然而却没人敢小瞧他,五尺刀王,那是用刀杀出来的威严。
从丁怀仁一下八十余明军,形象狼狈,身上军服早磨的破破烂烂,咒骂着纷纷聚拢到张水子周围。
丁怀仁心中悲愤,咒骂道:“此时,咱要去讨个公道!”
八十余明军残兵纷纷叫骂起来,一片叫骂中便只有那些新来的倭兵,呆愣愣的瞧着。
张水子连眼睛也懒得睁开,懒洋洋道:“挡着了。”
咒骂声戛然而止,一伙明军士卒慌忙让开,让太阳光重新照到张大人背上,张水子也没了晒太阳的兴趣,起身抓起破烂军服往身上一罩,呼啦,那破烂,发黑的肮脏军服遮住了瘦弱的上身。
“下去吧,军令难违。”
张水子嘿然一笑便领着七八个奇兵队残兵,寻了一处荫凉地歇着去了,新上来的军法官也不敢管他。丁怀仁百般无奈只得道一声珍重,领着不到百人的残部撤了下去休整补充。
午后,前线,张水子领到了一套新军服,终于将那套破烂的不成样子的大红棉甲换下了。那军需官瞧着一副破损严重的棉甲,入手沉甸甸的还糊了一层硬壳,抽抽鼻子竟嗅到强烈的腥臭味,一哆嗦险些脱手,才晓得这幅棉甲也不知被鲜血浇灌了多少回,干涸的血迹竟结成了一层硬壳。
军需官忍着恶心,提着那件血衣在人群中穿行,所过之处引来大群倭兵的侧目,议论,喧闹起来。张水子只是闭目养神,他对倭人的好感不多,他的生身母亲便是个可怜的倭国女子,平户人,被海盗掳到海上几番大难不死,生了下他,他生下来便是早产,先天不足瘦小如狸猫,能活下来是老天爷开眼。
这般身世,让他对倭人被什么认同感,一向以大明人自居。
如张水子这般以天朝子民自居的倭人,如今可是越来越多了,坐镇倭国的李承祚大小也是个侯爷,教化有功,李侯爷在倭国焚书,修史,推行全盘汉化,这些年来收到了极大的成效,朝鲜接受全盘汉化的时间更早,朝鲜新军中效忠大明的激进少壮派更多。
天色渐晚,得到补充换防的前线阵地士气为之一振。
张水子百无聊太正在雕琢他的铳子,心中警觉,黑暗中有人走了过来。
“平北!”
“报捷!”
对上口令,树上一杆黑洞洞的火铳收了回去,竟是两个倭军将领提着吃食,酒水走了过来,先朝着张水子恭恭敬敬的鞠躬,才将惊心烹制的兽肉,碗筷在地上摊开,还小心翼翼的倒上了酒。明军军中禁酒,然而对这些仆从军便网开一面,这禁酒令执行的要松懈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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